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过投票,任命陈琳同志为新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过表决,决定接受李胜辞去新沂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陈琳代理新沂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陈琳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过投票,任命陈琳同志为新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过表决,决定接受李胜辞去新沂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陈琳代理新沂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陈琳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