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招聘公告(9月)

职场   2024-09-17 22:56   陕西  

医院简介

为实施健康新疆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需求,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下,在自治区党委编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医科大学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成立新疆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暨第七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病医院,填补了我区公立省级老年病医院的空白,是推进我区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民生事业的重大举措。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招聘信息发布

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7日,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xydqfy.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各招聘环节通知。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9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办公楼五楼524室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并于2024年9月27日19:30前提交完成。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提交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与《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附件3无需扫描)一同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即可。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下载填写《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考察材料;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审核意见不用填写。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5)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附件3)。

5.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5),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本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6);专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7)。

(二)资格审查

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

1.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岗位编码为BW070003、BW070004、BW070005、BW070006、BW070007岗的岗位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面试、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60%。

2.采取考试制方式的岗位

岗位编码为BW070008、BW070009岗的岗位采取考试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30%。

3.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①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②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③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3)试工(含试工考核)

①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③试工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等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入闱试工人员成绩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考试制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提前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986号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29、0991-2110072、0991-4610669


其他事项

1.招聘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发布,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2.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3.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

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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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转载招聘信息,促进就业,无任何收费就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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