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镶黄旗关于做好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工作的公告

政务   2024-10-15 10:55   内蒙古  


为帮助更多困境儿童解除疾病、恢复健康,造福患儿家庭及社会,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在原资助困境儿童先心病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资助病种范围,惠及更多困境儿童,具体事宜如下:






资助对象

具有镶黄旗户籍,年龄为0-18周岁,患有资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儿童(以下统称“困境儿童”)。






资助病种

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

新增资助病种:血液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系统疾病、肾病、恶性肿瘤四种疾病。






资助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实行“先看病后报销”方式。报销依据为提交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明细单据、发票等。资助对象在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费用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达到1万元以上的以及住院服务费由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一)住院医疗费。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的个人自付部分全额资助;超过1万元至20万元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20%的比例资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20万元的,封顶资助5万元。同一资助对象不得因同一病种重复享受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二)住院服务费。对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住院病历登记的入院治疗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按照4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只资助一个住院周期。住院服务费作为住院医疗费的附属资助部分,不得单独申请享受资助。






申请资料

患儿本人、患儿监护人均可为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向镶黄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患儿及家长的个人身份材料,医疗收费明细单据、医保报销单据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发票等,住院病历中显示入院和出院时间复印页,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达若汗

联系电话:17647617749




 镶黄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编辑:杨雪)

(审核:兰春萍)

(监制:乔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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