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
海南省商务厅发布
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衔接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公告
2025年1月1日起
我省将继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公告指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实施家电、家装家居补贴以及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为实现政策无缝衔接,公告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文件发布之日期间海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关于家电、家装家居补贴政策,2024年完成交易的订单应在2025年1月7日前开具发票,家电产品应于2月2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家装家居产品应于3月31日前完成送货安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相关政策文件发布之日期间,家电、家装家居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消费者享受补贴操作方式与2024年一致,参与补贴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在消费购物交易结算后3天内开具订单发票。
关于汽车报废更新,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执行,开始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待国家出台政策后明确。
关于汽车置换更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报流程等均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个人消费者取得相关申报材料日期及补贴申报截止日期均相应顺延30天。2025年2月1日起,按照2025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
公告明确,2025年相关政策文件印发实施后,按新规定执行。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李佳峰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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