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获悉:2025年,自治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6116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从2月10日开始,到2月15日结束;3月15日起笔试,后续陆续开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工作。招考公告和职位详情于1月24日在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发布,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查询。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一是请广大考生对照有关招录条件,准确把握自身情况,及早登录网站报名。二是考生若需详细了解选报职位具体要求,可直接拨打招考职位表中公布的招录机关(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和发行的涉考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等问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新疆日报微信
审核:任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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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李 珍 安红岩
编辑:白 丽
一图读懂丨2025年中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四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持有关文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