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纪委监委公布2024年度“点题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三)

政务   2024-09-26 21:42   福建  

2024年以来,尤溪县纪委监委着力巩固深化拓展“点题整治”成果,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聚焦“8+1+1”个整治项目,协调推动职能部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筹推进,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部分项目成果公布如下:







01

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双牵头”,对全县42家中小学校园食堂和1家配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整改问题29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给予行政警告10起;围绕食堂食品安全和财务问题,组织食堂从业、监管、财务人员开展培训8场次633人次;推动32所寄宿制学校建立学生食堂专户进行专账核算;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284人,参与学校食堂或配餐单位沉浸式体验活动42场次;投入资金35万元,对18个学校老旧食堂进行修缮改造和设备更新升级。通过整治,切实改善提升学校食堂餐厨环境和管理服务水平,学生餐饮健康进一步得到保障。


02

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县级抽查、乡镇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纠正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07个、不规范合同45份、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3个,收回拖欠租金及不规范资金56.74万元;采取乡镇交叉审计方式,对116个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多的村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县251个村全覆盖推行非现金结算,实现收支全过程留痕、资金流向全过程监管;推动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完成合同录入1446份;规范村级票据在小微平台公示,公示支出票据7769张,金额7565.63万元;成立尤溪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目前已完成交易6笔347.14万元。通过整治,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03

整治老旧小区改造质量不高、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县住建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后续管养等问题,多渠道收集群众诉求23个,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9件;联合县城投集团、城管局、城关镇等单位,深入新华书店、广电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开展监督检查5次,推动问题整改7个;对2022年以来1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施工质量、雨污接驳等整治重点开展“回头看”,排查整改资金管理及后续管养等方面问题5个。截至目前,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083米,2个老旧小区改造后实现雨污分流。通过整治,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04

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尤溪生态环境局牵头城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722次,发现建设工地扬尘、生产企业扬尘、道路扬尘等问题89个,责令整改67起,其中立案查处23起;受理办结涉“扬尘”信访举报22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整治,今年1至9月,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86,同比下降8%,全省排名上升至第22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为26μg/m³,较去年同期下降21%,城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沈城清风
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弘扬廉政文化;报道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时动态、最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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