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我省一案例入选

政务   2024-10-19 14:00   湖南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内部人举报、重奖举报等机制作用,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精准发现了一批重大违法犯罪线索。

2024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举报奖励领域的5个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湖南省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予以表扬。

湖南对举报某公司不正常运行

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案的群众实施奖励

【制度背景】

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设立了省级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平台,实现举报受理、登记、核查、奖励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全过程电子化。举报问题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将获得最少1000元、最高50万元的现金奖励。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有群众反映衡阳市祁东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偷排入周边河流,导致该段河水颜色明显异常。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以下简称“祁东分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最终查实该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在废水总排口处设有一自来水阀门,通过软管将自来水混入总排口废水,稀释后混合外排,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经现场采样,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中一级标准限值100mg/L、15mg/L的13.56倍、5.20倍。

【查处及奖励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5月4日,祁东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以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对其处以27万元罚款。祁东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祁东县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行政拘留10日。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欢迎拨打12345

举报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或者通过“湖南生态环境”

有奖举报平台举报

来源丨生态环境部

编辑丨周吉发

校对丨曹志远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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