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化一女孩王小美(化名)离家出走了,她本来应和同龄人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直到一年前的暑假,父亲王大东(化名)发现她被迫卖淫、被人强奸。当时,王小美才13周岁。
2024年5月,事发地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王小美实施犯罪行为。另一主犯刘某某对王小美实施了引诱、奸淫,作案时17周岁。最终,犯罪分子均获刑,其中主犯刘某某数罪并罚获刑9年2个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缓刑。
本案8名成年被告人中,有3名为公职人员,均系通过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王小美发生性关系。近日,记者从新化县权威人士处获悉,涉案的三名公职人员均被开除公职,其中一名系乡镇人大副主席,已被双开。
案发后,新化县城内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以及街道、乡道,都张贴了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标语。自2024年1月起,新化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她现在连初中都没读完。”王大东说,他承认自己对女儿关心不够,让她有了错误认识。他希望女儿能重返校园,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