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4个《不动产权证书》及办理变更登记的通告

政务   2024-11-20 14:35   海南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注销琼(2024)海口市不动产权

第0260842号等4个《不动产权证书》

及办理变更登记的通告

海资规秀英〔2024〕452号


因建设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海口段)项目需要,秀英区人民政府已征收了秀英区东山镇建丰村民委员会、文塘村民委员会、前进村民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村民小组(原前进村民委员会琴山经济合作社)、东山镇水土保持站(上述权利人以下简称:原权利人)名下共同共有的琼(2023)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56881、0156882、0156883、0156884等4个《不动产权证书》项下39.51平方米(约合0.06亩)的土地。该宗地位于秀英区东山镇建丰村民委员会北侧,登记面积为265277.55平方米,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所有权。


鉴于相关征地法律程序已履行完毕,我局2024年5月11日以《关于注销琼(2023)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56884号等4个项下39.51平方米土地权属告知书》(海资规秀英〔2024〕180号),要求原权利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到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注销及变更登记手续。但上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逾期未申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于2024年10月经海口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变更了四至的相邻人,其他登记内容不变,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已注销并分别变更登记为琼(2024)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260839、0260840、0260841、0260842号等4个《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琼(2024)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260839、0260840、0260841、0260842号等4个《不动产权证书》项下39.51平方米(约合0.06亩)已征收的土地。拟按宗地代码:460105105013JA00802、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琴山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等4个用地坐标图(编号:202431534-图5)标注范围、所有权人为原权利人、土地面积为265238.02平方米、权利类型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


凡对此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规定直接办理上述宗地相关注销及变更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棉海,电话:6578153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王   妃

一审:梁小冰

二审:吴一华

三审:李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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