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的同学们
2025悄然而至
本学期也悄然接近尾声
考试周,它来了!
期末考试
你该长大了,该学会不挂科了哈。
接下来让我们“围观”那些
错误的考试周打开方式 ❌
错误方式1:手机搜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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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在某课程考试中,某高校某学生在考试中查看手机,搜索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被监考老师发现。经学校研究决定,认为其构成考试作弊,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警示
作弊方法千千万,火眼金睛逃不掉。考试过程中,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存储功能或检索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均属于作弊行为。请同学们严格自律,诚信应考,以案为鉴,切勿以身试法“触红线”!
错误方式2:互传纸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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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在期末考试中,某高校小A同学和小B同学两位同学在考试过程中互传小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经学校研究决定,认为其构成考试作弊,给予两位同学记过处分。
警示
分数诚可贵,诚信价更高。互相传递答案是常见作弊方式之一,在考试过程中擅自传递、交接、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或其他物品,或者强拿他人试卷、草稿纸的,均属于作弊行为。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诚信考试。
错误方式3:夹带私货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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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在期末考试中,某高校某学生在某考试中私自夹带有文字的纸张进入考场,并在考试过程中查看,被监考老师发现,其行为违反了考试纪律。经学校研究决定,认为其构成考试作弊,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警示
自作聪明打小抄,给予记过悔之晚。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物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习提纲、纸张等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均属于作弊行为。同学们要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把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化为自己的信念和实际行动,让舞弊远离考场,让诚信常驻心中。
错误方式4:违法替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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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在某国家考试中,小A通过网络联系万某,让小B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并许诺给其好处费。小B在考场内代替小A参加考试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其本人相貌与证件照片不符。随即,小B被公安人员带回接受调查,小A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依法判处两人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警示
替考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诚信,也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同时酿成违法犯罪,害人害己。在此提醒各位同学要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诚信对待考试,切勿心怀侥幸,一时冲动断送个人前途。
遵守校规校级
筑牢诚信意识
违反考试纪律
唯有自食“苦果”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制度
第九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或不按指定位置就座的;
(二)携带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東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互借文具的(五)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情节轻微的。
第三十七条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二)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三)擅自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的;
(四)在试卷或答卷上标记特殊信息的;
(五)在开卷考试中借用其他学生的书籍、笔记、资料等物品的;
(六)未经允许使用电子辞典、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物品的。
第三十八条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在闭卷考试中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闭卷考试中翻看书籍、笔记、资料,传、接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信息、资料或物品的;
(四)借故到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的;
(五)在考试过程中强拿他人试卷的;
(六)在课桌、墙面等地方书写与考试有关内容的。
第三十九条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请人代考或替人考试的;
(二)组织作弊或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三)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四)故意销毁违纪证据的;
(五)在校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处分,再次违反考试纪律的;
(六)盗窃试卷的。
第四十条 其他被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参照上述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面对考试周
相信你会展现出无比的坚韧
和令人称赞的努力
来应对这场期末小考验
无论结果如何
都要为自己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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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祝药学院的同学们
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给一学期画上圆满的句号
开启美好的假期!
药学院微信团队
编辑:王 婷
策划:王 瑶
校对:贾辰飞
审核:涂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