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大,考试作弊,被发现会有什么后果?

教育   2025-01-04 21:28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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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与考试违规相关内容如下:


第二十七条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一)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在考场禁止范围内喧哗、影响考场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试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提前交卷后不及时离开考场,干扰考场秩序的。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但不属于作弊的行为。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一)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该课程成绩(科目)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与其他考生传、接草稿纸或其他物品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与其他考生交换试卷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找人替考的;替他人考试的;组织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考试违纪或作弊且态度极其恶劣的;曾因违反考试纪律受过处分,再次作弊的。该课程(科目)成绩以零分计,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关于加强本科生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和监考纪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5年1月6日—1月17日进行,为维护考试纪律、规范考试流程、强化学风和考风建设,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在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良好考风考纪

    (一)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兰州大学考场纪律(2023年修订)》及《兰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链接:https://xxb.lzu.edu.cn/lzupage/2021/12/31/N20211231161546.html),结合考试违规案例做好警示教育,确保覆盖全体学生。


    (二)明确告知学生: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复习资料(含笔袋中的纸片)等考试违禁物品必须放置在指定区域,不得随身携带


    (三)明确告知学生:所有考场内均有高清摄像头全程进行“监考”,并且有专门工作人员查看考场监控录像,严禁存在侥幸心理


    (四)明确告知学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或存在作弊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相关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请学生诚信应考,坚决杜绝考试违纪。


    (五)请各位同学积极备考,合理安排作息。考前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好考试地点和时间,准备好考试所需证件和必需的文具;注意饮食,健康作息,保证考试当天状态饱满。


    二、强化监考管理,严肃考场纪律

    (一)监考教师须认真学习学校相关考试政策、制度,熟悉了解监考工作,严格履行监考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和学生考风考纪,提前确定好监考地点、时间和试卷领取地点,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务处处理。


    (二)考试前,各学院须再次确认各门课程考试的监考教师(尤其是公共课程的监考教师)是否安排到位,避免漏排、少排监考教师。如有发现漏排、少排,务必要及时沟通解决。巡考人员如有外出任务,请及时调换,避免巡考空缺。


    (三)监考教师需于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或从所在学院考务工作人员处领取试题、答题纸及考务材料等,并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位清理、考场布置等工作,包括安排考生考位、书写考试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段、张贴考场标志、座次表、桌贴等,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四)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务必要重申考试纪律,组织考生清理考位,检查桌面、桌仓、衣服口袋和笔袋等,不能仅用提醒代替有组织的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耳机、复习资料(含笔袋中的纸片)等考试违禁物品。原则上只允许考生携带笔、橡皮、尺子等必备文具,如发现考生携带计算器等文具,须第一时间和主考教师确认能否携带,不能以个别考生的说法为准。


    (五)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教师须向全体考生宣读告知《兰州大学考场纪律(2023年修订)》中“考生守则”部分内容。(有广播条件的考场无需宣读)


    (六)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应随时关注考生状态和考场情况,及时有效回应考生诉求,切实履行监考义务,不得聊天、久坐、打盹、玩手机、阅读书籍等。监考教师请勿随意或长时间离开考场;考场内所有考生均已交卷、试卷和答题纸清点回收无误后,方可离开。


    (七)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使用电脑、手机等设备进行临时办公,如遇紧急工作或情况,可联系学院巡考妥善安排监考任务后在考场外处理。


教  务  处

2025年1月3日


诚信考试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不要焦躁
认认真真复习
才能过个好的寒假
过个好年
加油





编辑:小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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