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 储能技术创新应用研讨会
王老师 18911725159
文丨国家电投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威海碳纤维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储能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一期规模风电62.5兆瓦、储能31.25兆瓦(125兆瓦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 | ||
储能系统设备 | 31.25MW/125MWh磷酸铁锂电池、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等)、升压变流预制舱(含PCS、35kV干变、储能系统制冷/热系统用辅助变压器)、集控系统(含EMS、机柜、UPS等必要的设备)等 | 暂定2025年03月30日前交货(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1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2.以上交货期为暂定要求,具体交货期以中标后招标人通知为准;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后续以澄清方式发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储能系统设备:
①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②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BMS、PCS、E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
③投标人具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单体项目容量31.25MW/125MWh(4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设备供货清单页、有效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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