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足联鼓声阵阵将现身 问题多如何能够符期待?

体娱   2025-01-20 22:53   浙江  

记者程善报道  按照计划,中足联将于本周正式成立,随着其管理体制进入崭新模式,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发展也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这项筹建过程历时超10年的工程,最终在2025年初落地,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国家层面治理足球包括治理职业联赛的决心。

在过往的4年中,职业联赛的管理机构一直都是中足联筹备组,全新成立的中足联和此前的中足联筹备组相比,层级更高,职能更全面:中足联将成为和中国足协并列的机构,在多个职能层面获得更高的自主权,这些职能将由相应的中足联下属专业委员会负责。同时,中超、中甲和中乙三个级别的联赛分别成立议事委员会,负责各自联赛相关政策。此外,全新成立的中足联公司,将负责三级联赛的商业运营。具体的运营方式及分工方式,在中足联正式成立之后会有更加清晰的介绍。
中足联人事层面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目前来看,中足联筹备组负责人李克敏(下图上)和中国足协副主席、此前负责联赛的杨旭(下图下)将是主要负责人。此外,中国足协党群工作部部长卢晓岚有望出任中足联纪委书记,中国足协对外交流部部长、亚足联纪律委员会副主席沈睿有望出任中足联秘书长。
中足联理事会是中足联的主要机构,消息显示有18个席位,职业俱乐部将占据其中的9个席位,分别是中超俱乐部4个、中甲俱乐部3个、中乙俱乐部2个。当然,最终的理事会名额及构成,要以正式公告为准。
中足联正式成立之后,有关职业联赛管理的职能,中国足协将全面向中足联移交,中国足协将更多承担职业联赛的监管功能,包括财务政策的监管和其他层面的监管。中足联将全面承担职业联赛的相关事宜,职业联赛自身的纪律处罚和仲裁也有望向中足联转移。中国足协除了正常的注册、裁判管理等功能之外,更多承担国家队建设、青少年足球发展、足球外交等层面的工作。
中足联的正式落地,并不意味着中国职业联赛管理体制和运动机制的最终成熟,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和中足联的责权利梳理需要一定的时间,中足联内部的运行机制也同样需要一定时间的梳理。中足联的正式成立,实际上是中国职业联赛管理体制变革的开始,需要运行一段时间,才有望最终成熟并趋于稳定。

记者陈永报道  期待已久的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新的管理机构——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合会(简称“中足联”)有望在本周正式成立,这是中国职业联赛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那么,全新的中足联又会给中国足球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此次中足联的成立,实际上是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中国职业联赛此前由中国足协直管,第一次反赌扫黑之后,职业联赛的管办分离成为方向,再之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
2021年起,中足联筹备组开始正式运营职业联赛,从2021赛季到2024赛季,职业联赛都是由中足联筹备组运营,但受到多重因素限制,中足联始终未能正式落地。
这一次,中足联终于可以正式落地,目前已经进入了倒计时阶段。此次中足联正式成立后,其自身最显著的变化是:中足联筹备组此前虽然运营了4个赛季的职业联赛,但中足联筹备组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中国足协的下属单位,中国足协有极强的话语权,中足联筹备组的运营机制也受到中国足协的全面管理;这一次成立的中足联,将完全从中国足协脱离,正式成为和中国足协地位相同、并行运作的独立机构。
当然,中足联仍旧要接受中国足协在赛风赛纪、财务等相应层面的监管,包括注册工作也是足协责任所在,同时中足联更要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的监管和指导。
全新成立的中足联,其主要机构是理事会,消息显示理事会成员为18人,其中三级职业联赛俱乐部拿到了9个席位,即中超拿到了4个席位,中甲拿到了3个席位,中乙拿到了2个席位,职业俱乐部在理事会上的席位达到了50%,在中足联筹备的过程中,俱乐部权益的维护也获得了各方的认可。
到目前为止,中足联的主要负责人基本锁定中足联筹备组负责人李克敏和中国足协副主席杨旭,李克敏是原天津体育局局长,杨旭此前则一直分管职业联赛。
此前的中足联筹备组虽然有相应的职能部门,但大都是在竞赛管理层面。中足联正式成立之后,其内部运行机制也会和此前的中足联筹备组完全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中足联的职能委员会建设将是重点,目前中足联究竟设置多少个职能委员会尚未披露,但部分原本由中国足协所承担的职能将会转移给中足联,比如职业联赛的纪律处罚,包括职业联赛的仲裁。其二,三级职业联赛将有各自的议事委员会,议事委员会将对各自级别的联赛竞赛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国家层面对于推动中足联成立的决心非常大,在其成立过程中,针对其职责、功能、权限,也进行了全面的意见征求,并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调整,同时设立了中足联各项工作的推进日程表。其中,中足联的正式落地被放在了优先的位置,但因为时间非常紧张,中足联在三个层面需要梳理和完善:其一,和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足协的责权利划分;其二,各职能委员会的建设,包括内部的运行机制,仍旧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梳理和完善;其三,在中足联运行的过程中,仍旧需要时间去寻找其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优化。
正常来讲,中足联内部运行机制的优化,以及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的责权利划分,或许需要一个完整的赛季来磨合。反而是竞赛层面,此前的中足联筹备组有着4年的经验,联赛政策也基本稳定,相对而言是比较简单的事情,并不会对2025赛季职业联赛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综合来看,中足联正式成立之后,联赛管理机构的级别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对于职业联赛政策的保障,以及职业联赛政策的稳定性非常重要。此外,中足联对于俱乐部权益的维护还是相对清晰的,俱乐部有望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考虑到金元足球给职业联赛带来的破坏力,考虑到职业联赛领域腐败及假赌黑的一度盛行,财务平衡政策是监管的重点所在,以确保职业联赛财务层面的可持续性,针对腐败和假赌黑的监管更是重点所在,包括相应的司法监管。
其实对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而言,过往二三十年的时间,竞赛层面一直都是重点所在,有很多政策应运而生,比如20年前的取消升降级,比如多届中国足协领导班子一直试图推动的国字号打联赛以及联赛为国字号让路,也比如外援名额的增增减减,当然也包括U23政策等。
在某种意义上,有关职业联赛的新政,除了部分财务政策如限薪令和引援调节费,以及中性名和异地迁移等政策外,其他的政策都围绕着竞赛层面进行,原因很简单,各方希望通过竞赛政策的调整来提升联赛的水平,进而提升国字号球队的水平。问题的关键在于,反反复复的政策调整,反而透支了联赛的活力,不但致使联赛受到了较大影响,国字号也因此一度陷入困境。
实际上,职业联赛竞赛层面有着固有的规律,而且部分规律和国情也没有太大关系,更多是足球的基本规律。职业联赛的竞赛政策,最重要的是保持稳定性,唯有稳定才有方向,反复的变革和折腾反而很容易迷失方向。
目前来看,有关2025赛季的竞赛政策基本上保持了稳定,由此俱乐部在备战的过程中也有了更清晰的方向。当然,联赛开赛前还有多项工作要做,包括正式的报名规则以及赛程等等。
全新成立的中足联,俱乐部在竞赛规则方面的话语权还是比较高的,以外援政策为例,在新赛季中超外援政策的方案中,有上个赛季的“7655”选项,也有调整后的“6555”选项,当然也包含增加外援的选项。但俱乐部讨论之后,他们选择了“6555”选项,从此前的累积注册7人,第一个窗口注册6人,联赛报名5人,比赛同时出场5人,变更为累积注册6人,第一个窗口注册5人,报名5人,同时出场5人。
理论上来讲,“7655”更加合理,俱乐部在二次转会期有2个调整名额,但俱乐部最终选择了“6555”,二次转会期只有1个调整名额,实际上是以此减负,这个政策最终确立的过程,凸显了俱乐部的话语权。
其实,竞赛规则最重要的是稳定,在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世界足球的发展趋势和中国足球的发展进程,进行小幅调整即可。换句话说,竞赛层面的工作,只要联赛政策稳定,其他工作都有章可循且是程序化的。当然,单单就2025赛季而言,因为中足联刚刚成立,相关工作需要一个梳理的过程,或许需要投入更大精力。
就中足联的未来发展而言,竞赛不应该是中足联的核心,商业运营及财务监管才是真正的核心所在,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在运营的层面,中足联目前面临的问题包括且不限于中足联公司的运行方式、中足联公司的股份构成、未来装备赞助商权益是否下放、引援调节费如何处理、球队冠名限制是否放宽,以及联赛的整体招商能否突破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想改变职业联赛的“钱囧”,中足联需要在招商层面上有实质性的突破,这需要借助党和国家对于足球的重视来实现。
财务监管是另一个核心,从2019赛季到2025赛季,准入一直都是难题所在,在此前,我们也提及,财务监管其实不单单是准入的监管,更应该包括更合理更全面的财务平衡政策(财务公平政策),更严格的准入监管,更严格的其他财务监管如预算审核和债务监管,当然也包括多重的奖惩措施,以及设立相应的职能委员会。
商务运营和财务监管是相辅相成的,一切都是为了保障联赛和职业俱乐部的健康,进而保障联赛和职业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这两项工作包含多个层面,每个层面都是难点,这才是中足联正式成立之后需要发力的方向。

记者寒冰报道  中足联最快将在本周成立,届时,其将承担起健全和稳定职业联赛竞赛体系、提升职业联赛竞争力、提高职业联赛和职业俱乐部商业价值、推动职业联赛和职业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除了负责中超、中甲和中乙三级职业联赛日常运营和管理的基本职能,中足联当务之急是加速推动中国足球职业化,特别是市场化进程。在提高职业联赛和俱乐部商业价值,改善俱乐部生存现状,为职业联赛和俱乐部“开源增收”方面,其应做出更符合职业足球发展和足球产业市场规律的决策。
职业俱乐部的主要收入来源,基本集中在版权费、比赛日收入和商业收入三个领域。中超版权合同2028年才到期;比赛日收入依托于俱乐部主场容量,和成绩、球迷数量挂钩,短期内不会有较大的变化;对中足联而言,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扩大职业联赛和俱乐部的商业收入来源。
中超俱乐部的商业收入,基于传统和足球市场现实,大部分来自胸前广告和去年中国足协松绑的球队冠名权。去年初,足协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允许俱乐部在2024到2028这5个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冠名权与胸前广告一样,是吸引企业或品牌最主要的赞助方式。
中超金元时代,球队冠名费用曾高达上亿元人民币。2016年,乐视冠名国安,费用是1亿元人民币;2018年,斯威汽车冠名重庆,合同为期3年,赞助费达2亿元人民币。虽然现在的足球市场,赞助商无法拿出当年的金额,但赞助收入,依旧是中超俱乐部获取赞助收入的主要来源。
遗憾的是,上赛季,中超16队仅河南队获得了冠名权,基于去年的“试水”,中足联可以进一步放开球队冠名权。去年,足协规定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冠名。今年,随着俱乐部股改深入推进,冠名政策其实可以更灵活一些,就是允许俱乐部股东冠名所属球队,这有助于提高俱乐部股东支持俱乐部运营的积极性。
俱乐部球队冠名,早在2021年疫情重创足球经济时,J联盟就有过相关讨论。而在去年,K1联赛已有两家俱乐部由俱乐部大股东冠名球队,其中蔚山现代更名为更符合社媒时代特征的蔚山HD(HD是Hyundai的缩写),济州联名称增加了俱乐部金主鲜京集团的缩写SK,改为济州SK,进一步强化了和大股东的紧密联系。
鉴于中国职业足球产业还处于亟待大力推动发展的阶段,政府“托底”背景下进行股改的俱乐部,本身旨在带来更多股东和资金,提升生存能力。允许俱乐部股东冠名球队,对俱乐部寻找新股东有足够的吸引力。对已为俱乐部投入大量资金的既有股东,球队冠名权相当于获得宣传企业品牌的影响力回报。在中超俱乐部造血能力短期内普遍不足的情况下,算是俱乐部的一个回馈,更有利于股东稳定。

版权费是发达联赛中俱乐部主要的收入来源,英超俱乐部每赛季至少能得到1.5亿欧元的版权费收入,极大保障了俱乐部的良性运营。中超版权费经历过金元时代的5年80亿(实际最高每年10亿元)的巅峰,而去年开始执行的5年7.5亿元人民币版权合同,让外界看到了反弹的希望。
中足联成立后,中国三级职业联赛版权谈判应由其掌控,虽然目前的版权合同还有4年才到期,但中足联可以考虑改进版权收入分配,合理公平的同时,又能体现俱乐部影响力的差异性,争取向下辐射,让低级别联赛也得到实惠。
此前,中超版权分红采取的是尽可能的平均模式,在版权费整体偏低的情况下,导致大俱乐部实际的商业价值没有得到体现。中超冠军与垫底球队间,版权和赞助收入分红几乎无差别。但在版权分红收入差距最小的英超,积分榜首尾球队收入差距比也是1.8比1,而西甲积分榜首尾球队收入差距为3.7比1。
职业联盟整体出售联赛版权是普遍做法,在兼顾中小球队和低级别联赛的情况下,尽可能保障“头部球队”价值,争取将联赛版权收入蛋糕做大。西甲两大豪门拿到断崖式领先的版权收入,几乎是榜尾球队的4倍,而在西甲调整版权分配前,这个差距甚至超过10倍。中下游球队在西甲版权蛋糕做大后,获得的收入几乎是之前的4倍以上,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西甲的整体生存状态。
未来,中超版权收入如果想要有较大幅度增长,根本上还是需要“头部”俱乐部带动,最终惠及中小俱乐部和低级别联赛。欧洲五大联赛版权收入,平均至少有10%份额向下分摊,让低级别联赛俱乐部也能得到为数不多却非常重要的收益。此前,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分红差距极大,未来,基于稳定联赛体系的目的,让联赛金字塔更加稳固,中足联在版权分红向下分摊比例上可以尝试适当增加,特别是兼顾中乙。
这方面,J联赛的分红模式或许可以作为参考。J1联赛前10名球队有排名奖金,年度球迷指数前10名也有差距较大的奖金,还有根据过往赛季成绩按年支付的奖金,再加上20支球队的均分奖金,兼顾了成绩、俱乐部影响力和收益平衡。此外,J1、J2和J3联赛俱乐部的均分奖金差距不大,分别为2.5亿、2亿和1亿日元,对于低级别俱乐部的补助效应更大。
中足联成立前,中超从版权到赞助商基本是足协主导,但从中足联正式挂牌开始,三级职业联赛的招商,就是他们的职责了。代表职业俱乐部利益的中足联,更应主动承担起主导联赛和俱乐部招商引资的重任,除了集体打包的版权谈判,以及中超、中甲、中乙的冠名商、分级和指定领域赞助商,还可以尝试为各俱乐部寻找新的开源渠道。这方面,积极扩军超级杯,发展海外赛,以及寻找赞助商的英超联盟、西甲联盟是最好的参考对象。
新成立的中足联负责管理三级职业联赛,在招商引资方面也应覆盖到所有联赛。职业俱乐部本就有吸引赞助收入的需求,中足联也有立足于联赛管理者角度的帮扶职责,特别是对混合所有制的俱乐部,以及投资方资本抗打击能力更差的低级别俱乐部。当下,中足联要稳定职业联赛体系,主动为联赛和俱乐部寻找更多企业或品牌赞助、投资,才能让职业联赛未来更快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中足联积极主导俱乐部的招商,结合现实就有相对明确的方向。目前,中超俱乐部股改基本都有各地政府托底,从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尤其是足球产业的高度,各地职业俱乐部自然应该成为“招牌”。
俱乐部寻求胸前广告或冠名,去年不尽如人意,随着国企纷纷入股俱乐部,中超俱乐部的资金支持大部分都来自政府。让俱乐部成为天然的地方形象大使,通过宣传各地文化与旅游,获得宣传收益,是职业俱乐部短期内有可能获得一定赞助收入的合理方式。
这方面,五大联赛的部分俱乐部有过在胸前广告上发挥文旅宣传作用的先例,包括宣传俱乐部所在地的旅游业或海外国家的旅游业,西甲有巴伦西亚、塞维利亚、奥萨苏纳,英超的阿森纳、法甲的梅斯同样如此。在国内文旅欣欣向荣之际,中足联可以承担起为俱乐部牵头,学习欧洲顶级联赛俱乐部的成功经验,真正发挥为联赛和俱乐部招商的主导作用。
作为中国职业联赛新的主管机构,中足联为职业联赛和俱乐部提供引领性的招商服务,特别是与各地政府和大型民企、品牌接触方面,有着天然优势。所以,其必须把优势发挥到极致。

记者寒冰报道  经过了长达10年的等待,随着中国足球的职业联盟——中足联的成立,中国职业足球将迎来里程碑时刻。中足联将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厘清中国足协和中足联的职责关系和范围,中国足球的行政管理和职业联赛运营将彻底分离,联赛运营由中足联负责。
即将登上中国足球历史舞台的中足联,除了要立刻投入精力,积极运营职业联赛和招商之外,还需妥善处理中国足球在发展过程中积存的历史遗留问题——数额巨大的引援调节费、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独占36%的占股过大、中超装备赞助被垄断,这三大“老大难”问题每一个都棘手,也许短时间难以取得突破,但需要中足联在未来的时间内积极调研,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合理合规的解决方案,让中国足球得以卸下历史包袱,轻装再上阵,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限制俱乐部不计成本过度投资的办法,从欧足联到五大联赛,再到近邻日本J联赛,均普遍采取财政公平法案,但只有中国足协采用了向俱乐部引援收取1:1的“调节费”方式,造成了历经8年多、总金额高达18亿元的历史遗留问题。
 调节费的25%,原本就该返还  
调节费源于2017年5月,中国足协发布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足球字[2017]254号),其中“引援调节费的收取及使用”的条款对“调节费”收取和使用做出了说明。俱乐部引入的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俱乐部,都要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中国足协收取的引援调节费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作用是“资助中国足球公益活动、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促进普及足球、推动足球科技进步及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服务国家振兴足球战略和发展规划”。
调节费从2017年夏窗开始收取。调节费的征收方式,经历了从“等额补缴”到“差额补缴”的过程,征收范围也从引援费扩大到球员买断费、解约金等,以至于调节费的征缴总额至今仍然是个谜,据外界估计高达15-18亿元人民币。依照原本征收时的政策,引援调节费可以向俱乐部退还25%,但只能用于俱乐部青训。随着中超金元时代结束,俱乐部经营陷入低谷,此时调节费的返还成为中超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此前不少俱乐部希望中国足协能返还调节费,为俱乐部财政解困,但调节费从收取的那一刻起,就明文规定只能用于青训,这让众多希望得到返还调节费的俱乐部有些失望。随着中国足球的青训工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中足联的成立,调节费这个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终于让外界看到了解决的希望。
对于中足联而言,调节费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从调节费的具体总额,到是否延续至多返还25%的比例,再到如何监督调节费返回后的资金使用问题,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机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今国内各级政府格外重视青训的大背景,也在推动调节费问题的解决。显然,如果调节费问题能够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这笔资金的使用途径最终还是要落在青训方面。
 解决仍需时日,但应积极面对 
调节费问题迁延日久,中足联成立后要解决问题,面对的也是巨大的挑战,毕竟多年来这笔资金的留存与如何使用,一直处于饱受争议的状态。
根据当时的政策,调节费的25%可返还给俱乐部,但只能用于青训项目。单是返还25%的调节费,就已经面临着诸多困难。至于其余75%未返还的资金,近年饱受财务危机困扰的俱乐部,也一直期待能有更利于解决自身难题的方案。
向俱乐部返还调节费的具体难题,首先要面对的困难就是,当年缴纳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已停止运营,其梯队和青训项目也不复存在,即使返还,按当时的政策考量,这笔资金已无处可用。其次是,当年缴纳了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现在没有通过准入关,但依然保留着青训梯队,如果返还了25%的引援调节费,那又如何确保调节费返还后能真正用于青训呢?毕竟这类俱乐部没在中国足协注册,中国足协和中足联如何管理、监督?对于目前仍在继续运营的俱乐部,调节费返还后同样面临是否专款专用于青训的监督问题,这需要中足联找到切实有效的监督方案。
调节费应该返还给俱乐部的25%部分,如何返还?返还后如何监督专款专用?对此,中足联需要通过扎实的调查和评估,根据不同俱乐部的不同情况,拿出合理合规的监督方案。俱乐部可以将每年的青训开支列出预算,经审核通过后获得调节费返还,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案,最关键的一点是,中足联要在成立后理顺自身的继承权、处置权,毕竟当年发文、征缴时的单位是“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职局字[2017]83号)。当然,只要中国足协、中足联能真正将调节费作为必须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这一“老大难”问题就能进入议事日程并推进落实。
此外,近年部分中超俱乐部财务困窘,维持一线队运营已显艰难,也很难投入更多资金用于青训,因此,基于当前推进青训空前积极的大背景,是否可以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同样需要中足联结合实际情况给出明确结论。此举客观上能减轻俱乐部在青训投入上的负担,也能够进一步加大俱乐部的青训投入力度。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也符合当初设置调节费专款发展俱乐部青训的初衷,本质上还是有利于中超俱乐部的青训梯队建设。
鉴于引援调节费的处置问题已经是“老大难”,中足联在处理时,完全可以通过中超理事会来自主商议具体解决方案,然后由中足联和中国足协向上汇报,以求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解决好调节费的问题,甩开金元足球时代遗留的历史包袱,中足联才能轻装上阵。
中国职业足球此前的管办不分离,很大程度上源于机构职能与职业联盟相似的中超公司。2005年初成立中超公司,管办分离的理念本质上是效仿英超联盟,但与英超联盟公司不同的是,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独占高达36%的股份,中超16家俱乐部各占4%股份。
这意味着,中超从版权、联赛赞助商、俱乐部球衣装备商等项收入中,中国足协都能分到36%的商业收入。从欧洲五大联赛到近邻的日韩联赛,所在国足协从职业联赛版权、商业收入中的分成,都远低于这个比例。中国足协早在2019年就宣布将放弃在中超公司的股份,还利于俱乐部,但遗憾的是至今仍然没有付诸实施。
中足联的成立让中国足协能够脱离中超公司,也让中超联赛和俱乐部的商业收入最大化看到了实现的希望。
 国际通行做法,占比5%左右 
从欧洲五大联赛到J联赛,各国足协与职业联赛均早已实现管办分离。虽然这些足协依然在职业联盟中拥有一席之地,但足协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各级别国家队版权、赛事经营和商业运营的相关收入。这些足协也从职业联赛的收入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但比例远低于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的36%,通常做法是占比5%左右。
英足总的收入主要来自各级别国家队的版权、比赛日经营、商业收入和主办的足总杯、业余联赛相关收入,其中,足总杯版权收入谈判由英超联盟与英足总联合进行,英足总占5%。同时,英超联盟的版权收入中有15%会分拨给英冠、英甲和英乙3个级别的职业联赛,另有更少比例“补贴”业余联赛。
欧洲其他四大联赛足协从职业联盟收益中得到的分成比例,基本与英足总相似。比如西班牙联赛,西甲和西乙的版权收入要分出9%,其中3%向西班牙体育高级委员会缴纳,用于补贴其他冷门体育项目的发展;西班牙足协只有2%,2.5%分给职业联赛降级援助基金,1%分给西班牙职业联盟的行政费用,还有0.5%分给职业球员工会。实际上,只有分给西班牙体育高级委员会和西班牙足协总计5%的版权收入,不属于职业联赛范畴内。
西班牙足协为增收,不得不将超级杯决赛队伍扩军到4队,放在沙特举办,每年收取沙特4000万欧元的主办费,其中的1900万欧分给参赛队,2100万由西班牙足协用于国家队和业余足球的发展。意大利足协的做法与西班牙足协相似,同样把意超杯决赛扩大到4队,也放在沙特举办以筹集资金。另外,意大利足协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国家队的版权、比赛日、商业收入和大赛奖金。
至于近邻的日本足协,其主要收入除了国家队和足协主办的天皇杯、各级业余联赛的收入,还有各种注册费用。日本足协从J联赛每场比赛票房收入的分成仅有3%。
从世界各国足协与职业联盟的收入分成来看,普遍不超过5%。相比之下,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高达36%的股份就显得偏高。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占股比例过高,一定程度上让中超俱乐部获得的分红降低。中超金元时代,虽然俱乐部单赛季分红曾高逾6000万,但彼时引援开销动辄十几亿,这些分红犹如杯水车薪。如今中超俱乐部的整体运营处于低谷中,中国足协占比过高的商业收入分成,对俱乐部的影响更直观,也更需要得到改善。参考欧洲联赛把相关占股降低到5%也许过低,但36%显然过高,需要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比例,让中足联覆盖的三级联赛都有合理收益。
 让利于联赛和俱乐部,养鸡取蛋 
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的36%占股比例是否应降到国际普遍标准的5%左右,同样需要中足联结合中国足球的实际给出合理的方案。中超联赛的商业收入本就不高,版权收入每年1.5亿,冠名费1.2亿,算上其他赞助商收入,一个赛季的收入总额不会超过4亿。除去成本和税费,以目前的分红比例,每家中超俱乐部能分到的约在1000万左右,如果中国足协兑现之前的承诺,不收取分红或分红比例降到5%左右,则中超每家俱乐部约能多分500万左右。
管办分离后,中国足协也将基本退出职业联赛的管理,仅专注于各级国家队、足协杯、青训以及业余联赛领域。虽然近年来国家队的成绩并不理想,但中国之队的商业价值并不低。中超金元时代期间,中国之队的赞助收入最高峰时曾接近6亿。即便近年中国足球陷入低谷,但国家队的装备赞助依然每年有1亿的收入,近年发展迅速的女足吸引了超过17家赞助商,总计也有近1亿的赞助商收益,加上足协杯和其他业余赛事,中国足协仅赞助收入都接近3亿,还没算各级国家队的版权收入和国际比赛日的票房收入,因此,即便离开中超公司,占股比例大幅下降到国际通行的5%,中国足协依然能有不菲的收入用于支持各年龄组国家队、青训和草根足球。
中足联成立后,中国足协除了减少36%的中超公司股份,还应放弃职业联赛的商务开发和广告牌主导开发权,管办分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中国足协还利于职业联赛和俱乐部,合情合理,毕竟“养鸡取蛋”更具可持续发展。
中足联与中国足协一样,会将中超联赛的版权、赞助商集体打包出售,但这样的集体打包商业收入,不再有昔日管办不分的问题,能够真正还利于联赛和俱乐部,相比之下,至少俱乐部每赛季的商业分红将平均增加近50%。俱乐部对职业联赛商业谈判有更多的积极性,将来职业联赛的商业收入能有提升,同样会为中国足协主管的国家队、足协杯、青训和草根足球给予一定比例的反哺,形成足协与职业联赛之间的良性循环。

除了引援调节费和中国足协在中超公司的36%股份,中超联赛的装备赞助集体打包模式也是历史遗留问题,随着中足联的成立、管办分离的明确,这一“老大难问题”也应得到改善。
与引援调节费一样,中超俱乐部的装备赞助由一家赞助商独揽,在世界足坛是非常罕见的。此举始于2009年,彼时中超联赛正处于低潮期,中国足协当时对中超联赛的整体商业价值评估不乐观,但2018年正值中超金元时代巅峰期,中国足协依然以地板价与赞助商续约10年,这对中超商业价值的影响非常明显。
与2028年才到期的中超版权合同相似,中超俱乐部装备赞助集体打包合同要到2029年才到期。新成立的中足联,或许可以考虑从不同方面做出调整。中超俱乐部以球衣为核心的装备市场前景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俱乐部是否能自主选择装备赞助商,从而吸引更多球迷购买球衣和周边产品,释放商业收入的增长空间。
 装备赞助经营应与时俱进 
1990年代J联赛起步阶段,J联赛俱乐部装备赞助曾由其本土装备商美津浓打包,后随着J联赛的发展,日本足协彻底放开,让俱乐部自行寻找赞助商。进入21世纪后,还实行俱乐部装备赞助集体打包做法的,除中超外,只有北美大联盟和2005年创办的澳超联赛。在传统的英式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自主选择装备赞助商的市场竞争是主要模式。
2009年中国足协集体打包中超16队装备赞助时,是基于当时中超商业价值的低落。2008年11月赛季结束后央视停止转播中超,中超商业价值直线下降,2008赛季中超俱乐部的赛季分红仅有区区的150万,再加750箱啤酒和一台打印机。2009年足协拿到每年1500万美元(约1亿元人民币)的赞助合同,且逐年增长10%的集体打包赞助合同时,每家俱乐部可分到150万元收入以及价值500万的装备,当时大部分俱乐部都可以接受。
装备赞助集体打包这种模式,对球衣购买力强大的顶级俱乐部而言,是商业价值的低估——当年北京国安、大连万达已能拿到500万的装备赞助费,上海申花也能拿到450万。2018年足协将集体打包合同以30亿总价续约10年时,名义赞助费比2009年增长3倍,其中现金收入仅8亿,剩余22亿为等价装备。彼时中超正处于金元时代,几家顶级豪门的赞助商底价都在每年5000万以上。据估计,当时中超16支球队的装备赞助市场估值至少每年可达4亿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无缘世界杯的国家队从同一家赞助商得到的装备赞助费达每年1亿元(约1550万欧元),仅次于国际顶流的英、法、德、意、西、巴、阿七支国家队,可见中国足球装备市场真正的商业价值。
联赛整体装备赞助价值通常在国家队的4倍以上,当时英超20支球队的装备赞助总额是英格兰队的8倍。即使如今中超处于低谷期,16支球队的装备赞助市场价值也应与联赛商业赞助价值相当。对新成立的中足联来说,解决中超装备赞助被“垄断”的历史遗留问题,释放中超俱乐部装备赞助收入增长潜力,是短期内增加俱乐部商业收入的重要手段。
 打破垄断,增加装备赞助多样性 
在版权和票房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中超俱乐部收入增长的最大空间就是商业赞助收入,其中,装备赞助和球衣广告是主要来源。被同一家赞助公司垄断中超装备市场,中超无法获取由市场竞争带来的装备赞助商红利。这种市场竞争,获利的自然是俱乐部。各支国家队和俱乐部豪门的装备赞助收入,正是因为不同装备商之间的竞争才得以水涨船高,不断打破纪录。
因为违约金额高昂,中足联无法像切尔西或俄罗斯那样中止之前的装备赞助合同,选择金额更高的合同,让中超形成装备赞助市场的多元化格局,但中足联可以尝试谈判金额更高的续约合同,或者吸引其他装备赞助商竞争,最终形成俱乐部自主招标装备赞助商的局面。俱乐部收获的将不仅是金额更高的赞助收入,还有设计上更吸引球迷的球衣及周边产品,进而大幅增加以球衣销量为核心的周边产品收入。
此外,中足联还可以考虑继续放开球衣广告位置。此前足协已将球衣广告位置增加到5个,在适度保持球衣整体美观的前提下,继续增加球衣广告位数量,有助于俱乐部增加球衣赞助收入。相邻的J联赛,球衣广告位已增加到至少7个。巴西和北欧联赛的球衣广告位都已达10个以上,最多的纪录是21个。球衣广告位的增加,本身也是体现俱乐部招标赞助商“以量变到质变”的现实理念。
在很难找到能大额投入的单一顶级赞助商时,降低单项赞助标价、增加数量,也能让俱乐部的赞助收入得到显著提升。这方面,J联赛上赛季升班马町田就是典型。町田俱乐部地处人口仅40万的城市,2022年,町田的赞助商最多时达375家。2023年还在J2联赛时,俱乐部的顶级赞助商有10个,印在球衣上就有7家。町田把赞助商分为顶级、装备、白金、黄金和白银5个级别,甚至包括了理发店、居酒屋和商超广场,俱乐部2023年的赞助收入26.56亿日元(约1.33亿人民币),放在中超都是翘楚。
对于新成立的中足联而言,需要在推动职业联赛市场化方面取得一些突破,有效帮助中超俱乐部增加商业收入,赢得俱乐部的认可。改变中超装备赞助垄断格局,积极鼓励和推动中超球衣赞助的多元化,不失为有益的尝试。同时尝试改变俱乐部的传统理念,在吸引赞助商方面像町田一样从追求“大企业高金额”向“小企业低金额”的务实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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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逸先
主编: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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