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消防开展《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宣贯活动

政务   2024-11-15 10:26   天津  

11月13日,和平消防组织了区消安委成员单位及重点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深入开展了《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的宣贯活动。此次会议通过对《条例》的解读旨在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维护管理单位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责任,用制度手段推动各方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全面提升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服务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会特邀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专家尤胜战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各项内容,包括政府、各委办局以及相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重点单位负责同志的职能职责。同时,参会人员就围绕如何健全完善管理责任体系、强化规划的落实与衔接、建立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突出消防队站建设需求、建立消防通信保障机制、完善消防供水设施建管要求、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此外,和平消防相关负责同志就此次宣贯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营造“人人关注《条例》、了解《条例》、实施《条例》”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依照《条例》履职,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通过此次宣贯会,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在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共同构建“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监督”五位一体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和平消防将继续加强《条例》的宣贯力度,并结合日常防火检查和各项工作,推动《条例》从严从细落实,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撰稿:张皓程
辑:张皓程
校对:刘圣阳
审核:闫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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