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2024昭通马拉松赛”鲁甸赛段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法》等法律法规,鲁甸县公安局决定在特定时间内对本县茨院乡、砚池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4年12月15日7时至16时。
二、管控区域
鲁甸县茨院乡、砚池街道行政区域。
三、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四、管控措施
1、在上述管控时间和管控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和施放“低慢小”航空器。
2、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鲁甸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