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一起二手车纠纷,车主差点儿赔死……

民生   2024-10-30 21:19   广东  

近年来,家用汽车逐渐成为百姓生活的必需品,而随着汽车交易的增多,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也逐年上升。二手车交易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成交量增长的同时,也暴露了买卖双方中的许多不规范交易行为和交易风险。

今天的“法官说法”介绍的是峰峰法院审理的一起因二手车买卖引起的纠纷。












【基本案情】2022年,二手车商刘某收购了一辆黑色本田车,并以2.6万元的价格将车卖给同为二手车商的张某,双方签订了机动车转让协议。4个月后,张某将这辆车以2.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买家高某。 

买家高某提车后没几天,突然有一人崔某找来,将涉案车辆开走。崔某自称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并出具该车辆的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载明该车为2017年崔某购买,行驶本亦载明该车辆所有人为崔某。
眼见崔某手执合法证明,高某顿感“上当”,于是找到二手车商张某要求退钱,经过多番交涉,张某将购车款全数退还给高某,随即将告上法院,要求退还其购车款2.6万元。

【法院审理】峰峰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查明,在将汽车卖给张某时,仅出具了车辆所有人崔某手持《过户(提档)证明》的照片,但未出具《过户(提档)证明》原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涉案车辆享有处置权,其交付的涉案车辆存在权利瑕疵,故法院对张某提出的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旧机动车交易协议书》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本案中,原、被告均为二手车经营者,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行为规范均应知悉,被告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尽到全面调查并告知的义务,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而张某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二手车商,在购车过程中应当预见该车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
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张某实际使用车辆近四个月的情况,峰峰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车辆价款的80%即20800元。

法官提醒


二手车交易市场快速发展,但因二手车行业准入门槛低、信息不对等、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存在诸多的交易风险。

进行二手车交易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第一、二手车交易市场良莠不齐,在选择交易对象时要注意甄别资质,核对好车辆来源、车辆所有权性质、车辆标识及相关证照,核实是否有未处理的违章或交通事故。消费者应当审慎验收车辆,不仅需要查验车辆外观,更应该对交易手续、检测报告、维保记录等予以查验,同时也要考虑车辆年限对轻微瑕疵有一定的包容度,权衡利弊后作出选择。
第二、买卖双方应签订规范的购车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易双方身份情况、登记车主情况,注重约定交易车辆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承担、交易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三、注意收取钱款账户是不是合同相对方的账户,如通过二手车交易公司购买,应要求对方出具加盖有公司印章的收款凭证。


相关法条:经营者在销售二手车的过程中故意隐瞒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或者对车辆价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瑕疵的,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欺诈行为,例如:隐瞒真相销售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里程数造假;实际交付的车型与约定的车型不符;维修保养状况、车辆重要部件状况未如实告知;车辆重要部件被更换;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



来源:峰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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