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及家长: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专业特性,并与各省级考试院协调决定:报考我校2025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需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并合格。
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具有鲜明的行业特殊性,我校培养该专业人才始终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以行业需求为人才培养导向、艺术学(音乐舞蹈类)为学科基础支撑、民航安全管理与服务为专业特色、准军事化管理为学生管理模式,因此报考该专业考生需要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文化艺术素养、良好形象气质和健康的身体条件。因行业需要,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议符合以下条件且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考生报考该专业(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举止大方,有志于从事民航空勤事业;
二、
拟面向参加2025年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四川、重庆、贵州、北京、上海、辽宁、山西、安徽、湖北、河南、广东、福建、内蒙古、甘肃等23个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且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条件并取得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
三、
年龄:200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应、往届考生、性别不限;
四、体检要求(考生需按照以下体检要求进行自检)。
1
身高:男生身高178-185厘米、女生身高166-174厘米;
2
外形: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过度肥胖或发育不良,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3
视力(C字表视力标准):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4
听力: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听力正常,听力不低于5米;
5
语言功能:无口吃、舌短等现象,语言功能正常;
6
辅助检查项目(肝功能、心电图、胸透或胸片):体检结果以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IV A体检部分相关标准为依据;
7
其他:无精神疾病史及家族史、无癫痫、痫样发作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
录取办法及规则: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四川、重庆、贵州、北京、上海、辽宁、山西、安徽、湖北、河南、广东、福建、内蒙古、甘肃等23个省(市、自治区)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加分)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考生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双上线的基础上,依据各省(市、自治区)表(导)演类投档规则,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所占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含加分)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的,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