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11月14日青海、广东、山东、内蒙古、宁夏发布公告

科技   2024-11-14 17:0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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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调整耗材价格

【广东】产品信息公示

【山东】联动信息公示

【内蒙古】挂网产品公示

【宁夏】资质审核结果公示

 

宁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86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截止11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0日。

二、申投诉处理

(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后,依次点击综合服务—申投诉管理—2024年耗材阳光挂网11月申诉专项通道申诉,进入相应页面后发起申投诉。申诉时请企业注明产品编号方便受理(具体可参照系统右上方帮助文档—申投诉操作手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申投诉管理操作指引企业端)未审核通过且没有在可编辑期再次提交的产品,不需要提交申诉。

(二)此次申投诉提交时间截止11月20日。

三、注意事项

(一)如果企业名称、授权协议、注册证信息发生变更,需在耗材基础库—信息变更处申请变更。

(二)耗材阳光挂网2024年11月份未申报及审核未通过的产品,请企业在次月前五个工作日进行报价。

(三)请企业根据转换比再次核对最小计量、最小包装的价格,企业在公示期没有及时核对数据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8

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QQ群:467465259

CA技术支持: 4007188588  QQ群:582442308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青海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广东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10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的通知》范围内集中提交挂网申请医用耗材的有关信息公示工作,现将公示期内未接收到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自行下载查看;相关产品自2024年11月15日起统一纳入议价挂网采购范围,供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挂网价格议价采购。

公示期内提交信息复核的或产品注册证等状态未完全生效的,在信息复核处理完结后或产品信息完全生效后予以挂网。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山东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山东省部分类别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采购的通知》,现对采购周期内企业申报的联动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投诉材料发送至邮箱sdshcc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部分类别接续采购联动产品申投诉”。

2024年11月14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内蒙古

内药采中心字〔2024〕239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40号)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信息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申报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信息。

二、查看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信息。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四、其他事宜

(一)各有关企业若对公示信息及产品价格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或不按规定递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二)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递交方式

企业可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耗材产品申报业务申投诉递交业务受理】递交申(投)诉材料。

(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材料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统一进行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产品将纳入自治区医用耗材产品交易库。

五、联系方式

0471-4907213(业务咨询)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19号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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