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集中促销行为,规范网络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有序发展,现对全市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提示如下。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明晰集中促销规则
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自觉遵守价格规范
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
禁止销售“涉党”涉政”“涉军”“专供”“特供”“内供”商品、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非法交易的野生动植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无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无CCC认证的三类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窃听窃照设备、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非法定位器以及各类重大活动相关的“纪念币”“纪念章”等违法违规产品。
规范网络直播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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