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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共25名,主要从事城市街面秩序管理及辅助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如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服从岗位分配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40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女性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5日之后出生);
4.退伍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3.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贩毒、吸毒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14办公室(平昌县信义大道龙潭明珠三楼)。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4张;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报名表》(现场填写)。
5.咨询电话:0827-6232236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以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巴中市情、平昌县情等为重点,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3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3的全部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的人员名额由参考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用工,聘用期限为20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由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执行现有协管员工资发放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和隐瞒违法违纪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由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