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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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12月31日(2024年9月14日《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印发,9月14日—10月24日,在公示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到原销售门店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以享受政府补贴;10月24日后参加活动的,现场享受政府补贴)。
在连云港市参加活动、交回电动自行车旧车、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消费者带旧电动自行车到销售门店购买新电动自行车时现场享受政府补贴,由销售企业垫付,直接抵扣。
1.个人消费者:
(1)登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领取参加活动资格。(登录“江苏银行”,进入“本地生活”(所在城市选择连云港),点击首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进入领取参与活动资格。)
2.参加活动企业:
通过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实名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上传相关照片或扫描件资料,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相关信息包括:
(1)购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2)旧车信息:旧电动自行车和购车人手持本人身份证的正面全身合影照片,旧车车架号、旧车车牌号(非必须)、旧车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选择有资质回收企业(门店勾选)。
1.个人消费者:
2.销售企业:
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实时立减后收款,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登记新车信息、销售信息,上传相关照片或扫描件资料,相关信息包括:
(1)新车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须为消费者首次开具,对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不予认定补贴资格。
(2)新车信息:新车品牌、新车车架号、电池类型(选填锂电/铅酸)、CCC认证(选填是/否)、新车车牌号。
销售企业按统一要求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中提交购车人、回收旧车、销售新车完整信息,线下提交旧车回收移交纸质清单,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修改。经审核通过后,定期将补贴发放至参与活动企业所提供的银行对公账户。补贴发放结果将进行公示,市商务局将对政府补贴资金组织审计核查,对有异议的交易进行重新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追回补贴,违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门店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应及时交由有资质的整车回收企业或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企业处理,并留存回收移交清单备查。市商务局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旧车交付情况进行核查。
6. 消费者、销售企业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家电汽车相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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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启动
标志着我市消费品领域的
以旧换新政策实现了全面启动
连云港以旧换新不仅
将为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更会为我市消费品市场注入强劲活力
来源:综合连云港发布 连云港消防
编辑:凡波
校对:王宁
审核:韩冰
监制:王海超
投稿邮箱:gyfb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