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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张桥镇2024年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汇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选择基层、扎根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现就定远县张桥镇2024年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镇本次引进后备干部4名作为张桥镇村后备干部(陈户社区2名、杨桥村1名、浮山村1名(仅限党员))。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份至2006年11月份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军人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份至2006年11月份期间出生);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人员: ①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获得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③定远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7.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现已在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11.其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6日(仅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张桥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 3.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 4.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张桥镇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纸质、电子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面试 1.由张桥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张桥镇组织办具体实施,镇乡村振兴工作办、民政办协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张桥镇情村貌等,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联审程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张桥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委会议室。 3.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考察 1.报考者面试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对拟引进人选,由镇组织办、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实施。 2.考察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政治上不合格的、达不到村(社区)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考察期间有不适宜引进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四)招录 1.引进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人员需先驻村见习3个月,见习期满后,由镇组织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农村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不予录用;对考核合格、适应农村工作的,在见习期满3个月内,在职位范围内,通过有关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3.见习前已在村工作的人员,可适当减少实习期。 四、报酬待遇 招录人员驻村见习期间,按照定远县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待遇,由镇财政负责承担。见习期满后,按照《关于调整提高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的通知》(室〔2022〕87号)文件精神,兑现工资待遇。 五、纪律监督 此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提示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为减轻考生经济负担,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张桥镇组织办、乡村振兴办及民政办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550-2162198(镇组织办 王涛)
附件1:张桥镇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
中共定远县张桥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定远县张桥镇2024年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汇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选择基层、扎根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现就定远县张桥镇2024年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镇本次引进后备干部4名作为张桥镇村后备干部(陈户社区2名、杨桥村1名、浮山村1名(仅限党员))。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份至2006年11月份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军人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份至2006年11月份期间出生);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人员: ①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获得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③定远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7.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现已在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11.其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6日(仅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张桥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 3.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 4.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张桥镇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纸质、电子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面试 1.由张桥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张桥镇组织办具体实施,镇乡村振兴工作办、民政办协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张桥镇情村貌等,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联审程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张桥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委会议室。 3.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考察 1.报考者面试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对拟引进人选,由镇组织办、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实施。 2.考察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政治上不合格的、达不到村(社区)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考察期间有不适宜引进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四)招录 1.引进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人员需先驻村见习3个月,见习期满后,由镇组织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农村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不予录用;对考核合格、适应农村工作的,在见习期满3个月内,在职位范围内,通过有关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3.见习前已在村工作的人员,可适当减少实习期。 四、报酬待遇 招录人员驻村见习期间,按照定远县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待遇,由镇财政负责承担。见习期满后,按照《关于调整提高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的通知》(室〔2022〕87号)文件精神,兑现工资待遇。 五、纪律监督 此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提示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为减轻考生经济负担,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张桥镇组织办、乡村振兴办及民政办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550-2162198(镇组织办 王涛)
附件1:张桥镇公开引进后备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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