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晚,杨紫方已完成取证,
对此,杨紫方律师回应表示,此前已经收到该用户侵犯杨紫名誉权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其称,针对该用户昨日(13日)再次发布涉嫌侮辱诽谤的不实信息,杨紫方已完成取证,并将采取法律行动。
刘凯介绍,在微博、抖音等公共平台,网友的言论和行为如果超出合理范围,可能会对公众人物构成侵权。例如在社交媒体上称某公众人物为“傻子”“骗子”或使用其他恶劣的词汇,明显带有侮辱性质,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如散布虚假的谣言,称某公众人物吸毒、参与犯罪或其他不实指控,这些行为就可能构成诽谤。
如发布某公众人物的私人照片、家庭情况、住址等敏感信息,且未获得当事人同意,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隐私权。
刘凯提醒网友,在公共平台上发布的不实言论、恶意诽谤、侮辱性内容、人肉搜索、恶搞等行为,如果侵犯了公众人物的名誉、隐私或商业声誉,都会构成侵权,公众人物有权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包括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道歉。法院一般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对公众人物名誉的影响,作出相应的赔偿和处罚决定。
杨紫,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1992年11月6日出生于北京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10级表演系本科班。
2002年,杨紫因出演古装历史情感剧《孝庄秘史》开始崭露头角。2004年,其凭借青春校园喜剧片《女生日记》提名第12届中国电影童牛奖优秀儿童演员奖;随后,她因主演情景喜剧《家有儿女》的夏雪被观众熟知。
与此同时,有网友指出,不要盲目跟风造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