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反复强调
却总有人不以为然
更有甚者
不知悔改以身试法
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
案例曝光
2024年10月24日,乌海交管支队乌达大队在乌达区解放路开展“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邢某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民警带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时,驾驶人邢某着急地问民警血检结果有没有可能达不到醉驾标准,她在2021年时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驾驶证只是暂扣了半年,是因为明天要送孙子上学,所以侥幸酒后开车,如果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将会非常不方便。
最终邢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35.775mg/100ml,她因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乌海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 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二次酒驾” 处罚结果将更严重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 平安回家
乌海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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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