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永登县检察院开局到兰州市检察院任职,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检察官,马兰红在从检16年的日子里,以卓越的业务能力和坚定的法律信仰,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办理一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马兰红发现该案并非一般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而是与上世纪90年代另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相互交织、牵连。
作为检察官的马兰红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时发现,案件已过去二十年之久,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案件已过追诉时效。
“公诉人就是要敢啃硬骨头。”马兰红回忆说。她建议侦查机关补充调取案件时效方面的证据,核查嫌疑人是否存在逃避侦查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被害人控告而未予立案的情形等。侦查机关在补充侦查中,果真找到多名被害人,他们均表述“当时去报案时,都说这群人不好惹,让我们赶快躲一躲”,这些补充侦查得来的证据很好解决了案件时效问题。
案件进入批捕、起诉环节,马兰红和同事们在跨度长达二十多年的案件事实中抽丝剥茧,从几十名涉案人员的百余份供述材料中深挖细查,厘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脉络及该犯罪集团从产生到发展壮大的整个过程。完整证据链显示,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二十年前称霸一方,年收益达几百万元,4年内制造6起暴力犯罪案件,致16人死伤。法庭上,马兰红的指控精准、示证充分,她书写了上万字的公诉意见书。指控有力,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的意见,主犯最终被判处死刑。那份公诉意见书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
“刑事检察工作的难点在于我要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人,也要面对一些非常复杂的犯罪事实,还有看似一团乱麻的法律关系,刑法的每一个条文看起来平凡、枯燥、冰冷,但它维护的是国家安全,保护的是人民的财产、生命和健康,所以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马兰红说。
她这样说,也这样做。在办理一起驾驶机动车故意杀人案件时,马兰红和被告人以及辩护人之间产生巨大分歧,案件定性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案件发生地段没有道路监控,车辆痕迹调取不完整、证据不充分。如此情况下,马兰红多次协同侦查人员前往案发地查看现场,且主动邀请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与全市道路交通专家、公安机关法医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认真分析被害人成伤机理。根据被害人死亡原因、被害人所在方位、身体被碾压部位、机动车车体下方血迹喷溅状态和位置,以及车辆的摩擦痕迹等等证据综合判定,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系驾车假意驶离现场后,再调转车头撞击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系故意,遂以故意杀人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马兰红借助科技手段,以动漫形式还原被害人被撞击的过程,当视频在法庭上播放时,被告人认罪了。最终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是一起“零口供”命案,经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依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刑诉程序设置,该案本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存疑不起诉结案了之。但马兰红并没有一结了之,“我在反复看尸检报告时发现,被害人颈部有一处勒痕环绕颈部至双耳垂下,勒痕表面存在挫伤痕,左颈部勒痕上方有表皮划伤痕。侦查机关认定,死者属于自杀,其丈夫魏某某只是未及时救助,可我觉得这事儿有蹊跷!”
马兰红果断向领导汇报,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可留给她的时间只有一个月,因此案已过去数月有余,现场已被清理,很多涉案证据已无法调取,尸检报告无法明确死者到底是因为吸入甲烷缺氧导致“窒息死亡”,还是被他人勒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针对死因不明的问题,马兰红召集全省法医学专家进行论证,同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死者死因重新鉴定。魏某某拒不认罪属于“零口供”,为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马兰红邀请司法鉴定人员重返案发现场,再次搜集证据及痕迹;另外将魏某某和死者使用过的手机委托司法鉴定部门提取恢复电子数据。一番不懈努力后,真相大白,死者死因是被他人捂压口鼻及勒压颈部致死,绝不是吸入甲烷导致机体缺氧窒息死亡的自杀,凶手正是魏某某。
庭审中,马兰红通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揭示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供述的矛盾之处,指控犯罪事实有理有据。最终,魏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结案后,马兰红了解到魏某某的两个孩子由年近八旬且无固定收入的爷爷接回老家抚养,她主动联系负责司法救助的办案部门,移送相关材料帮助申请司法救助,缓解老人和孩子的生活困难。
面对困难,以智慧为刃,剖析案件的迷雾;面对黑暗,以温暖为光,照亮当事人的心灵;面对邪恶,以正义为盾,守护法律的尊严。在采访中,马兰红多次提到“公平正义”。他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每一次站在法庭上,我都告诉自己,要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