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9号)文件精神,永丰县为江西省茶叶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实施县,为完成永丰县实施任务,需公开遴选2个永丰县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实施主体,推广项目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项目试验示范农资、示范牌、小型设施设备及试验示范用工等费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永丰县开展永丰县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建立示范基地2个,核心示范区面积600亩,辐射带动推广面积3000亩以上。项目实施期从2024年11月-2025年8月。
二、推广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种植茶叶面积达300亩以上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并且茶园基地基础设施(水、电、路)完善;
2.申报主体原则上应具备掌握茶叶种植技术的技术人员1-2人,有丰富的茶园管理经验,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3.项目采取奖补的方式补助实施主体购买试验示范肥料等农资、示范牌及用工等费用,先实施后奖补,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不重复享受其他奖励资金;
4.申报主体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5.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任务,遵守推广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推广任务的实施主体报名参加遴选,需书面提交申报资料,内容包括:
1.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实施主体申请表:包括推广实施主体简介、茶园基地情况、信用记录情况、技术及管理人员保障等;
2.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包括推广目标、推广方式、实施地点、面积、经费预算、预期效益等
3.证明资料:包括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信誉情况、基地土地流转合同或林权证、基地图片。
四、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实施主体的,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
2.实地审核。永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申报主体的资料以及企业情况进行实地审核,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综合打分,申报主体只有2家报名时,综合评分需60分以上,将得分情况上报给永丰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认,综合认定推广实施主体。
3.信息公示。永丰县农业农村局将认定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实施主体。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遴选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
报名截止时间:11月22日下午5:00前。
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于11月22日前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到永丰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中心经济作物股,地址:永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103室,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联系人:罗平 联系电话:0796-2206617
永丰县茶园养分优化管理技术推广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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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叶初夏(WX:18979641813)
审核:欣晴(WX:1331933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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