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 |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最高提升至600元
文摘
2024-11-20 14:48
辽宁
对在盘锦市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盘锦市内购买新车、开具发票、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一次性补贴500元。对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给予100元补贴。同时,对调整之前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1.在盘锦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机构换购新电动自行车。新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2.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补贴。
3.消费者应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交回至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报废处理),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部件完整。
- 登录辽事通APP,点击左上角“以旧换新”,生物识别后,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 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车人、报废企业依次上传所需填报资料(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先上传资料,提交完毕后,购车人、报废企业才能提交材料)。
- 先由销售企业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
- 销售企业上传新车及旧车整车铭牌和电池铭牌照片(照片必须上传,整车编码和电池编码应填尽填)。
- 由购车人上传新车上牌凭证、用于领取补贴的银行卡照片(开户行信息按照案例填写,如果不清楚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查询) 。
- 回收机构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旧电动自行车永久性破坏图片以及拆解企业交收凭证。
- 销售机构、回收拆解企业、消费者三方成功提交相关信息后,会提示提交申请成功,市商务局审核相关信息,并经第三方机构复核后,向通过审核的消费者支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需要完善资料的申领人,在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需要完善退回的,申领人只有1次完善申请材料的机会,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企业调整和补录工作。若参与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移除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名录,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来源:盘锦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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