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民生   2025-01-09 18:06   天津  


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蓟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史海龙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十二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区委“一四五八”发展思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坚定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以更主动作为服务蓟州发展,以更务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标准锻造法院铁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蓟州实践、奋力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转载注明掌上蓟州

本台记者报道

编辑:康   丽

责编:王晓刚

审核:郭爱宾

监审:侯爱民 

掌上蓟州
掌上蓟州,蓟州尽在掌握。提供权威、及时、全面的蓟州区资讯和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