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退役军人安置和管理,关系军队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广大退役军人曾经全力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为捍卫国家安全作出了重大牺牲奉献,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关爱,是我们秉承党的宗旨、践行初心使命的应有之义。
近日,龙南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退役军人赖某被故意伤害后,未能得到及时足额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对该救助线索进行核实,并列为“检护民生”重点案件进行办理。
经调查,赖某因被他人故意伤害,右肱骨骨折,大结节骨折及右侧肩袖撕裂,骨折呈粉碎性骨折,游离桡神经,伤情较为严重。其父母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支付三个子女教育生活开支较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赖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系退役军人,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龙南市检察院依托本院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承办检察官下乡入村,深入当地村委会等开展上门办案,为其排忧解难。
△注:承办检察官核实情况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座连心桥,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近年来,龙南市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把司法救助“救”在点上 ,“助”进心里,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主要是做实线索摸排,始终将退役军人等对象列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关注人群,定期摸排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联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联动救助,以“我管”促相关部门“共管”。坚持优先救助,开设“绿色通道”,切实从快把对退役军人、军属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概念如何界定?
记者: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仲裁获得赔偿、补偿的,应当通过诉讼、仲裁途径解决。
二是坚持公正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退役军人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
三是坚持多元救助。立足济难解困,将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等相衔接,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坚持优先救助。基于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的牺牲奉献,对退役军人案件优先受理审查、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体现尊重优待。
记者: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来源:龙南检察
赣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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