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司员工
却在工作之余
利用职务的便利
将“黑手”伸向公司财物
近日,永丰县居民张某
入职两个月
先后10次盗窃公司废铝渣
被江西警方抓获
10月21日上午,吉安市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工业园区某公司主管人事的刘先生报案称,其厂里的废铝渣被公司员工张某偷偷拿去卖掉,给该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经进一步询问刘先生得知,10月18日晚,刘先生来公司时,在马路上看到张某用翻斗车将装好的废铝渣往厂外推,询问之下才知,张某是打算把这些废铝渣拿去变卖。刘先生当场制止,并要求张某说明有关情况。张某表示先工作,事情明天再说。结果次日之后,刘先生再也未见到张某来上班,于是报警。
接报后,民警通过调取厂内公共视频,很快核实了张某盗窃的事实,并于10月29日远赴深圳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对其盗窃废铝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代,他去该公司上班就是为了找机会实施盗窃,之所以选择上夜班,就是想趁夜间无人时,变卖公司财物。8月20日,他来到该公司危废车间做后勤工作,主要负责铲铝渣。他看见公司铝渣较多,于是产生了变卖废铝渣的想法。9月20日至10月18日,他先后共盗窃了10余次废铝渣。每一次,他都将废铝渣装入塑料筐中,然后用翻斗车运送至公司门口的绿化带处,再变卖给他人。10月18日晚,他盗窃不幸被主管当场发现后,害怕受到处罚便在次日凌晨5时坐车逃往了深圳。
经查,张某共盗窃3553斤废铝渣,非法获利11372元。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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