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 型糖尿病的治疗进程中,胰高血糖素样肽 - 1 受体激动剂(GLP - 1RA)已成为重要的药物类别。深入了解其适应证和禁忌证对于合理用药、保障患者健康意义非凡。
一、国内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证
在国内,已批准上市的 GLP - 1RA 药品说明书所规定的适应证主要聚焦于成人 2 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具体而言,是针对那些单用或联用二甲双胍、磺酰脲类口服降糖药后疗效仍不理想的患者。例如,一位成年 2 型糖尿病患者,在规律服用二甲双胍一段时间后,血糖水平依旧未能达标,空腹血糖持续高于 7mmol/L,餐后血糖也居高不下,此时就可考虑在医生的评估下使用 GLP - 1RA 类药物。其中,利拉鲁肽和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还拥有额外的适应证,即能够用于降低伴有心血管疾病的成人 2 型糖尿病患者的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如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死或非致死性卒中)风险。这意味着对于那些已经患有心血管疾病的 2 型糖尿病患者,如果使用这两种药物,不仅有助于控制血糖,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心血管系统,降低严重心血管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二、其他国家获批的适应证拓展
在国外,由于 GLP - 1RA 除了降糖作用外,还展现出减重、心血管保护等多种药理效应,其适应证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以美国为例,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和度拉糖肽注射液被批准用于降低伴发心血管疾病的成人 2 型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风险,这与国内部分药物的适应证有相似之处。然而,更为突出的是在体重管理方面的应用。利拉鲁肽注射液(3.0mg)和司美格鲁肽注射液(2.4mg)获得美国 FDA 批准用于成人体质量管理。主要适用于体质量指数(BMI)≥30kg·m - 2 的肥胖患者,或者是 BMI≥27kg·m - 2 且同时伴有并发症(如高血压、高血脂等与肥胖相关的并发症)的患者。利拉鲁肽 3.0mg 更是成为全球首个被美国 FDA 和欧洲 EMA 批准用于减重的 GLP - 1RA。这为肥胖且伴有糖尿病或其他相关疾病的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比如,一位 BMI 达到 32kg·m - 2 且患有 2 型糖尿病和高血压的患者,就有可能受益于利拉鲁肽注射液(3.0mg)的治疗,在控制血糖的同时减轻体重,进而改善整体健康状况,降低心血管疾病等并发症的风险。
三、国内未获批减重适应证的警示与规范用药要求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目前 GLP - 1RA 的减重适应证在国内尚未获批。这就意味着在国内的临床实践中,不能随意将 GLP - 1RA 用于单纯的减重目的。本共识强烈呼吁临床医师务必严格依照药品说明书规范使用 GLP - 1RA。在用药过程中,应充分评估患者的具体情况,如血糖控制水平、是否伴有心血管疾病等,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只有在确需超说明书用药的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考虑使用,但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和流程。例如,要经过医院内部的多学科讨论、患者知情同意等一系列严谨的程序,以避免不规范用药带来的潜在风险,如药物不良反应增加、医疗纠纷等。
四、GLP - 1RA 的禁忌证考量
在禁忌证方面,临床前研究发现 GLP - 1RA 可增加实验动物甲状腺髓样癌(MTC)的风险。基于这一研究结果,美国 FDA 明确禁止利拉鲁肽、度拉糖肽、艾塞那肽周制剂和司美格鲁肽应用于有 MTC 个人既往病史或家族病史的患者或者 2 型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综合征(MEN2)的患者。在国内,度拉糖肽、艾塞那肽周制剂、司美格鲁肽和聚乙二醇洛塞那肽的药品说明书也包含了同样的禁忌证说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 GLP - 1RA 在动物实验中的研究数据是否能够直接应用于人体尚未得到确切阐明。这就要求临床医生在使用 GLP - 1RA 之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尤其是甲状腺疾病和内分泌疾病家族史,进行全面的评估,谨慎用药,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防止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总之,GLP - 1RA 作为 2 型糖尿病治疗的重要药物,其适应证和禁忌证的明确对于临床合理用药至关重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用药规定,都为临床医生提供了用药的依据和参考,医生应在遵循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患者的个体情况,为患者制定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从而更好地发挥 GLP - 1RA 在糖尿病治疗及相关领域的作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