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按照《定西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宣传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更新应用,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建设农业强县提供重要支撑。
二、报废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报废补贴范围
报废补贴范围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饲料(草)铡草机等9个机具种类和由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犁、旋耕机、微耕机、青(黄)饲料收获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打(压)捆机等6个机具种类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并按现有规定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后续根据国家和省上适时调整的补贴机具种类进行补贴。
四、报废条件及要求
(一)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申请补贴的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机架/机身),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申请补贴的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机可申请报废,对于严重残缺、非法拼装改装、来历不明的不予受理。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参照相关农业机械报废年限(附件6)。
2.对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技术落后的农业机械,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3.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
(四)报废农机数量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数量分别不多于3台(套)、8台(套)。其他报废机具数量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其中: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数量不受限制。
五、补贴标准
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更新补贴实行定额补贴。(附件2、附件3)
六、回收拆解企业
定西市鑫陇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负责人:孛亚军 联系电话:18193270508 地址:平襄镇东城社区站前东路四号(鑫通汽车城隔壁)。
通渭白龙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白龙 联系电话:18693229098 地址:平襄镇东川工业园经二路十字。
七、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农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回收企业并提供《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回收企业应核对机主和拟报废农业机械的信息,拍摄机主与整机合影、整机铭牌等照片,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附件4,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回收企业对回收的农业机械应及时进行拆解并建立拆解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确认表》、铭牌、发动机号、底盘号/机架号、人机合影、拆解过程监控录像、残值支付凭证等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机主应在报废拆解前,持《确认表》和牌照等资料,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机构”)申请办理牌证注销。监理机构应通过甘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纸质档案、报废补贴系统,核对机主和农机的发动机号、底盘(车架)号等信息后,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书》上签注相应的意见。对非机主本人牌证的由机主提出注销申请,监理机构核对资料后对本地牌证的办理注销手续、对非本地牌证的向原核发地监理机构致函协调办理牌证注销。对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监理机构应核对其铭牌或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唯一性后签注相应的意见。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承诺书》等资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公示,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通过“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兑现补贴资金。
来源:通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