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西宁市城管局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首违免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修订)》
对“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公共场地堆放物品以及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餐饮、兜售、宣传促销”等30项行政处罚事项实行“首违免罚”
对“在公共区域聚餐、露营、搭设帐篷”等20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从轻处罚”。
“你好,根据《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咱们临街门店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保持容貌整洁,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摆卖物品、设置设施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你把商品摆放在人行道上属于违规行为。”11月4日,西宁市城西区城管局兴海路中队队长张靖带着城管队员在辖区巡查时,发现兴海路街道上,经营百货的商贩鱼师傅在店外经营。鉴于鱼师傅属于初次违反规定,张靖没有开具处罚单,口头批评教育后,督促其清理摆卖物品。“我这个店面虽小但储存的货品种类多、数量大。今天我在店里搬运货物时,看实在挤得慌,就先把一些水果、蔬菜摆到了店外的人行道上。刚才城管队员到店里给我说这事,我还以为要罚款呢……”本以为会罚款,没想到只是被批评了几句,城管队员还帮助他将商品移回店里,鱼师傅说。今年以来,兴海路街道围绕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工作要求,以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为目标,同时依据城西区《关于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的方案》开展工作,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推出党建引领“免罚轻罚”办法,压实组织监督责任,强化弹性治理效能,激励辖区经营企业、物业公司、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遵章守纪,为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作出贡献。“像鱼师傅这种情况,执法人性化后,一方面给他减轻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让经营者们感受到温暖,长此以往,商贩们也愿意来我们这边做生意,大家执行‘门前六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积极性高了,有利于帮助街道辖区经济发展。”张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