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ood Donation —
无偿献血
传递健康
-排除身体健康隐患-
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
18:00-21:00
三乡镇文化广场
现场参与
特别注意事项:
(一)《献血法》规定:年龄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人士(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子体重≥50kg,女子体重≥45kg;
(二)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等都不能献血,有感冒、有炎症、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况要暂缓献血;
(三)献血前一周不要服用感冒药、抗生素等药物;
(四)献血当天勿空腹,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清淡食物为宜,不要吃像油条、脂肪之类的油腻食品,太油腻会影响血液质量;
(五)献血者请于前一天保证充足的睡眠,献血前一天和当天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六)认真阅读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七)献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参与献血活动,电子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手机图片同效;
(八)献血后当天不要驾驶重型机动车、高空作业、调整运转设备。
免费用血的权利
▼献血者本人用血减免
1.献血者在本省内(指广东省已开通用血直免系统服务的各地采供血机构,以下内容有“本省”的描述也是指开通用血直免系统服务的各地采供血机构,深圳除外。)献血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自献血之日起,无限量免费用血。
2.献血者在本省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费用血。
▼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用血减免。
1.无偿献血者于2018年3月1日前在本省内献血合格累计达600毫升或以上,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可无限量全额免交规定的费用;献血合格累计未达到600毫升的,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不享受减免。
2.无偿献血者于2018年3月1日后在本省内献血合格累计达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规定的费用;献血合格累计未达到600毫升的,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不享受减免。
3.无偿献血者于2018年3月1日后在本省内献血合格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可无限量全额免交规定的费用。
▼献血者在全国任一医院用血后可凭有效资料到血站报销(献血者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用血均可依法报销)。
▼享受积分入学优惠政策
近5年内在中山市内无偿献血每满100毫升积1.5分,机采血小板每1U(治疗量)积3分,最高分值15分。成功实现骨髓捐献(造血干细胞) ,积50分 (此项积分不受近5年限制)。(积分政策每年以政府最新规定为准)
美 编:柳志醒
编 辑:李博宁
责 编:邓菲 罗越衡
编 审:艾立强
素材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三乡分局 中山市三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