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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2024-09-14 19:57
宁夏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岗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员流动调配,按照《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岗位选聘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选聘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岗位人员公告如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制度。共选聘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岗位工作人员15名。选聘职位详见《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岗位设置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未转正特岗教师、正在见习期工作人员)。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踏实,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吃苦耐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廉洁自律。3. 具有较强的工作统筹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待人和善,性格开朗。4.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1)近5年中有一次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有一年请病、事假(法定假除外)半年及以上的、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参加考核及考核不合格的、长期不到岗或擅自离岗3天以上的。(2)担任学科教学质量下滑,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众场合、社交媒体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的。(3)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或正处于立案审查期的,任教期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师生和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4)不具备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证)的,未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参加岗位选聘人员务必于202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到县教体局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切实推荐能履行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岗位职责的人员踊跃参加报名。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第三方负责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登分等工作,全程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选聘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及如何高效履行岗位职责,对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理解和把握。笔试结束后,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且笔试成绩超过平均分时,可直接确定为拟考核考察对象;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时,通过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方式按照2:1确定拟考核考察对象。对各中心负责人需要选聘的,通过组织程序直接进行考察选聘,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聘请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深入原基层学校和拟选聘的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双向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并组织民主测评,考核结果形成量化成绩。考核考察中发现有违纪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的,不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教体局事业岗位工作情形的,可取消选聘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选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县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后进行岗位聘用。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考核考察成绩(占40%)。(一)严行回避。凡安排为本次岗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二)严肃纪律。在本次选聘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选聘中组织或参与恶意炒作人员,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三)严把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选聘各项规定,规范公开选聘信息发布,增强公开选聘实施过程透明度,执行公开选聘结果公示制度。加强对公开选聘突发性事件的舆情研判,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置。附件:《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岗位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