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适老化法庭,静安法院全力维护老年人权益→

政务   2024-10-11 16:34   上海  



为了给参与诉讼的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温馨的诉讼服务,10月10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首次启用适老化法庭。值得一提的是,审判区域的设施进行了全面的适老化配套改造,增添了老花镜、法庭扩音器等物件,配置了轮椅、血压计、心肺复苏急救设备等,让前来参观的老年人倍感安心和贴心。



“上次来法院还需要工作人员的搀扶,要将轮椅搬进搬出,现在,我可以借助电动轮椅自己进出法庭。”平时主要依靠轮椅出行的张老伯在参观了适老化法庭后这样说道,“新增的放大镜等设备,也可以让我更清楚地阅看诉讼材料、参加庭审。”


与此同时,静安法院在适老化改造的过程中新建了残疾人卫生间、家事调解室,并升级立案窗口,招募青年志愿者为老年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




1991年,静安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在民事审判庭内设老年法庭,专门审理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民事案件。30多年来,静安法院始终坚持“司法护老”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涉老审判机制。


2024年10月10日,静安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体系典型案例,并首次启用适老化法庭。





2023年,静安法院创建了“1+3+X”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体系,即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推行涉老案件的全要素保护。


对于受理的涉老案件,根据当事人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在办案系统中以“红黄绿”三色进行分级分类标记。标签随案流转,法官根据提示采取相应的观护举措。


至今,静安区人民法院共对5400余件涉老案件予以分级分类标注、分需分层处理的全流程观护,庭前解纷率约50%,执行完毕金额超亿元。




静安法院法官白云介绍:“如果说只在专业审判的这个领域给老人特殊的观护,其实是不够的,所以我们推行了全流程观护体系。在这个体系的运行方面,我们出台了‘1+3+X’机制,‘1’就是一份工作办法,‘3’是立案审判执行三份指导意见;‘X’是指我们针对包括合同、婚姻、继承、相邻关系等,比如漏水,还有赠予、侵权等方面,老年人所涉诉的不同类型的案件审理指南,形成了一套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指导如何处理老年案件的样本。”


此外,法官还将不定期上门开庭、社区巡回审判、开展普法讲座等。


记者:张琦

视频:任超

编辑:陈攻

图片、资料:静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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