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屑病诊疗及相关领域专家依据国内外研究数据和临床经验,结合中国银屑病患者的特点,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制订本指南,从生物制剂和小分子药物的应用原则与方法、疗效与安全性、患者的筛查与监测、常见问题与对策以及特殊人群应用的注意事项等方面,为临床医生提供具体的指导意见。
生物制剂的临床应用
我国批准上市并已用于治疗银屑病的生物制剂共五大类 9 种和小分子药物共两类 4 种。
中国(未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批准上市用于治疗银屑病的生物制剂及小分子药物种类和使用方法等
应用原则和推荐意见
1. 生物制剂或小分子药物主要用于中重度、难治性及特殊类型银屑病患者,建议:
(1)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在传统治疗无效、失效或无法耐受时,或者疾病明显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需要采用系统药物治疗时,可考虑应用生物制剂或小分子药物(推荐强度:A);
(2)对于关节病型银屑病,考虑到关节损害如不能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对患者健康带来重大影响,因此建议对关节症状明确的患者,经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治疗不能有效控制,或累及脊柱、骶髂关节者,可积极应用生物制剂或小分子药物,或可作为一线治疗选择(推荐强度:A);
(3)佩索利单抗已获批用于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其他生物制剂和小分子药物在我国均未被批准用于脓疱型银屑病和红皮病型银屑病,但国内外已有临床应用报道且疗效及安全性良好,如需使用生物制剂或小分子药物,可参考国外批准的适应证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推荐强度:C)。
(4)治疗开始前应慎重权衡治疗利弊,严格筛选适应证,充分考虑可能的不良反应风险和经济因素(包括医疗保险因素),同患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且取得其知情同意。对于超适应证应用者还应对其可能的获益与风险给予具体说明。医生和患者还需要在药物使用方式、监测和随访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推荐强度:C)。
2. 治疗选择
(1)斑块状银屑病
可选择 IL⁃17A 抑制剂、IL⁃12/23 抑制剂、IL⁃23 抑制剂或 TNF⁃α 抑制剂(推荐强度:A),也可选择小分子药物阿普米司特(推荐强度:A)及氘可来昔替尼(推荐强度:A)。
(2)关节病型银屑病
优先推荐 TNF⁃α 抑制剂(推荐强度:A),也可选用 IL⁃17A 抑制剂或 IL⁃12/23 抑制剂、IL⁃23 抑制剂或小分子药物乌帕替尼或托法替布(推荐强度:C)。
3. 疗效评估
鉴于生物制剂及小分子药物的疗效一般优于以往的传统治疗方法,建议以皮损完全清除(PASI100)或基本清除(PASI90)、PGA0/1 作为达到满意疗效的指标(简称达标),而最低疗效标准则应达 PASI50 或生活质量改善(如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改善 ≥ 4 分或情绪低落缓解)(推荐强度:C)。
4. 维持治疗与停药时机
银屑病是反复发作性疾病,生物制剂的治疗方案大多有诱导治疗和维持治疗两个阶段,且长期维持治疗对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优于间断治疗,因此建议:
(1)治疗效果达标并保持 6 个月以上时可以停药,也可开始减量维持治疗,即通过减少单次剂量(减少20%~50%)或延长用药间隔来实现;对于病情与季节相关性明显的患者,停药或开始减量的时机应尽量避开其易复发、加重的季节(推荐强度:C);
(2)对于重症、顽固和发作频繁的病例,特别是伴有关节损害、对患者生活质量影响严重者,尽可能进行生物制剂长期维持治疗(推荐强度:C)。
(3)本指南制订专家根据我国国情,综合考虑治疗需求、安全性和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经充分讨论后针对不同的疗效评估结果提出维持治疗方案及停药建议(推荐强度:C)。
停药后应注意观察银屑病患者病情变化,如有复发可酌情给予外用药物、紫外线光疗或传统系统药物治疗,病情需要时可重启生物制剂治疗。重启生物制剂的方法建议如下:
(1)病情较重的患者通常需要与初次治疗同样的负荷剂量重新诱导(依那西普除外);
(2)英夫利西单抗进行重新诱导可能会有更高的过敏发生率,故不推荐再次进行诱导治疗,可按照维持治疗方案再次给药;
(3)复发病情较轻的患者如愿意可继续应用生物制剂,也可采用维持治疗方案(推荐强度:C)。
出现药物相关严重不良反应如包括活动性结核病在内的严重感染、心力衰竭、肿瘤、脱髓鞘疾病、狼疮样综合征等时应立即停药(推荐强度:C),并进行相应处理。
小分子药物的维持治疗方案:阿普米司特长期应用的安全性总体较好,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进行维持治疗(推荐强度:B),其他小分子药物目前还缺乏长期安全性研究证据,故暂不建议长期维持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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