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消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8年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逐步建立,清单历经3次动态修订,事项大幅缩减。“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确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稳步开展,一批人民群众关心、企业关切的典型准入壁垒有效破除。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等放宽准入政策措施出台落地,市场准入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要看到,市场准入制度还不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执行存在不足,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规则标准不明确,准入环境有待优化。伴随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构建高标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破除各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市场隐性壁垒,推动实现公开公平市场准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经济活动可的预期性,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为新业态新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新业态新领域更好更快发展,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来源:中国贸易报
编辑:张陈宇
审校: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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