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物风景
在《红瓦》和《草房子》中,林冰与桑桑周围的人不是作为一种背景存在的,他们有自己的个性和命运,曹文轩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深度。这一群生活在乡村里的人物,是那样的灵动,是那样的极具人格光彩。走近他们,是一件令人惬意的事情。
在《草房子》里,秃鹤是第一个登场的人物。“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起先,秃鹤并不认为自己是个小秃子而与别人有所不同,甚至以让别人摸他的秃头来换取一些东西。然而到了三年级,他开始在意自己的秃头了。也就是从这时起,他长大了。为此,他不愿去上学了。后来,他又用偏方治疗。失败之后,他只得戴一顶薄帽。他是在自己骗自己。在一次摘帽子风波后,他索性不戴帽子,摆出了一副我就是秃子又怎么样的架势,这非勇气使然,而是无奈之下只得对抗的结果。这种无奈是痛苦的,对抗是满怀仇恨的。在一
今天看到你们这么多人,又想到了我在北大讲课的情景。唯一的不同是,我前面没有讲台。我站在这个地方,有一点不是很习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没有讲台,面对这么多听众。
好,现在我讲三个故事,这三个故事分别隐喻了三个文学的基本道理,而这三个基本道理是环环相扣的,它们中间有着密不可分的逻辑关系,也是我们每个写作的人应当秉持的基本道理。
一个女孩的生活经验带来的启发
我出生在苏北水乡,是在吱吱呀呀的橹声中,在渔人噼噼啪啪的跺板(催促鱼鹰入水)声中,在老式水车的泼剌泼剌声中长大的。
小时候,我的家乡很穷,所以我对贫穷的记忆极为深刻。
记得那时没有吃的,母亲就让我从河边割回一捆青草,然后放进无油的铁锅中认真地翻炒,说是要给我弄一盘“炒韭菜”。初二了,我冬天穿的棉裤还经常“漏洞百出”,破掉的洞里会吐出棉絮,甚至还会露屁股,这使我在女孩子面前总觉得害臊,感到无地自容,经常下意识地靠住墙壁,或靠住一棵树来掩盖棉裤上的破洞,所以我特别能理解《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安因为棉裤上有破洞被人耻笑的气愤与尴尬。
这段苦难的乡村生活,已经根植于我的灵魂深处,乡村用二十年的时间,铸就了我的一切,所以我注定要属于它。因此,在作品中,我无法摆脱对乡村生活的追忆与留恋。
正是那份简单、朴实的苦难给了我幻想的翅膀,让我用幻想去弥补缺憾和空白,用幻想去编织明天的花环,用幻想去安慰脆弱的心灵,坚定自己的信心。苦难给了我透彻的人生经验,也给我的性格注入了永久的坚韧和乐观。难怪福克纳会说,一个作家最大的财富莫过于他有一个苦难的童年,这对于我来说真是无比的真实和贴切。
虽然我的作品大部分是乡村题材和过去的故事,但我并不认为这些人物和故事,在当下是过时的。“从前”也是一种现实——从前的现实,它与今天的现实具有同等的意义,并且由于历史的沉淀,我们会对从前的现实有更深切的把握。因为,人类的基本人性,或基本的生存状态以及基本的审美倾向,是不变的、永恒的。另外,从文学的创作规律来说,一个作家只有尊重自己的经验,写他熟悉的生活,才能写出最真实的作品。
我一直认为自己的故乡是最美的,我对它不仅是现实生活场景上的迷恋,更多的是一种美学意义上的迷恋;不仅是表象的迷恋,更多的是对于美好人性的迷恋。
那里的人,虽然贫穷却善良质朴;虽然自身不够强大,却总是乐意去帮助别人。我一两岁时,经常被邻居抱出去玩,然后沿着村庄的大河一家传一家,有时竟能传出一二里地去。母亲总要花费很大工夫才能将我找回,但我重新回到她的怀抱时,却不肯再喝她的奶了,因为那些也正在奶孩子的母亲已经用她们的奶喂饱了我。我想,这很多母亲的奶水里面,一定包含了很多慈母的善良、慈爱和宽怀。正是这些家乡的人,让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善的,他们的善良和朴实,构成了清洁的人性之美,他们心灵里面的真善美构成了我创作的主要基调。
小时候,每当我睁开眼,便能看到一大片水,所以在我脑海里存着的故事,大半与水相关,所以我的灵魂永远不会干燥。而且,水对我的价值绝非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它参与了我之性格、我之脾气、我之人生观、我之美学情调的构造。水不仅给我创作的灵感,也湿润了我舞文弄墨的笔,使我能永远亲昵一种清新自然的风格。
故乡这片热土不仅给了我身体,也给了我灵气、题材、主题和故事。它让我永远能亲近自然,亲近人性,亲近生命中那些最美好的东西。
关于阅读的意义,我们可以说出来十条二十条。我这里也有七条,其中一些属于我个人的表述,也有一些是对他人表述的引申——
阅读是一种人生方式
阅读是对一种生活方式、人生方式的认同。阅读与不阅读,区别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或人生方式。阅读的生活和人生的那一面,便是不阅读的生活和人生。这中间是一道屏障、一道鸿沟,两边是完全不一样的气象。一面草长莺飞,繁花似锦,一面必定是一望无际的、令人窒息的荒凉和寂寥。
阅读与不阅读是两种存在观。
古人对读书很在意,于是留下了许多发愤读书的故事。如“萤入疏囊”,如“雪映窗纱”,如“凿壁偷光”,还有“头悬梁,锥刺股”之类的故事,等等。
但是古人对读书的益处,认识似乎并不是很深刻。在某些高雅之士那里,也有“读书可以修身养性”的认识,但在一般人眼里,读书的目的也就只剩下一个功利: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因此,过去一般读书人,总不在一个较高的境界。虽也孜孜不倦,但读来读去,还是脱不去一番俗气。很少有阅读的快意,更少有达抵人生审美境界的陶醉。他们没有看见一个精神的殿堂,没有看出那书原是一级一级的台阶,读书则是拾级而上,往那上方的殿堂里去的。
读书帮助我们创造经验
这世界上的许多写书人,不仅仅是将自己的特别经验复述于人,还在于他们常仰望星空,利用自己的幻造能力,在企图创造知识,以引发新的经验。这些知识导你进行新的实践。这些知识预设于脑,使你在面对从前司空见惯的事情时忽然发现了新意。甚至干脆让你发现许多事情——这些事情在未得这些预设之前,它们虽与你朝夕相处,你却并未将其发现。一头水牛从梨树下过,碰落了一些梨花。一个农人,也许对此事浑然不觉,空空走过,但废名先生却觉得“落花水牛”的图景很美,于是就有了一番享受。废名是个读书人。你也是个读书人。你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倘若日后你做事不顺,但终究还是将事做成了——虽然此事从表面上看犹如“一袭马林鱼的骨架”,但你记得《老人与海》,于是你在失败中忽然有了一种优雅的感觉。知识使你的经验屡屡增加,并使你的经验获得了深度。
读书可以养性
读书人与不读书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从气质上便可看出。读书人的气质是读书人的气质,这气质是由连绵不断的阅读潜移默化养就的。有些人,就造物主创造了他们这些毛坯而言,是毫无魅力的,甚至可以说很不完美的。然而,读书生涯居然使他们由内到外获得了新生。依然还是从前的身材与面孔,却有了一种比身材、面孔贵重得多的叫“气质”的东西。我认识的一些先生,当他们安坐在藤椅里向你平易近人地叙事或论理,当他们站在讲台上不卑不亢、不骄不躁地讲述他们的发现,当他们在餐桌上很随意地诙谐了一下,你就会觉得这些先生真是很有神采,使你对眼前的这些形象过目不忘,永耸心中。有时我会恶想:如果这些先生不是读书人又将如何?我且不说他们的内心因精神缺失会陷入平庸与俗气,就说其表,大概也是很难让人恭维的。此时,我就会惊叹读书的后天大力,它居然能将一个外表平平甚至偏下的人变得如此富有魅力,使你觉得他们的奕奕风范,好不让人仰慕。此时,你就会真正领略“书卷气”的迷人之处。
读书引领我们走向前方
读书培养的是一种眼力——发现前方的眼力。不读书的人,其实没有前方,也是没有未来的,也没有过去。一切都在现在,因此非常容易滑入庸俗的功利主义。读书人读着读着,就有了前方,风景无边的前方。
阅读是一种优雅的姿态
人类无疑是一切动物中最善于展示各种姿态的动物。人类的四肢,是进化了若干万年之后最优秀、最完美的四肢。即便如此,人类依然没有停止对自己的身体以及姿态的开发。人类对造物主的回报之一,就是向创造了他们的造物主展示他们各种各样的优美姿态。但有一天造物主对人类说:你们知道吗?人类最优美的姿态是读书。
难道还有比读书更值得赞美的姿态吗?当我们看到,人类的那些可以炫耀、可以供人们欣赏的千姿百态,正是在有了读书姿态垫底之后,才达抵最美最高的境界的。而人类的笨拙、迟钝、粗鲁等种种蠢相以及一切丑陋的动作背后,也正是因为有一个姿态的缺失,那还是读书。
阅读也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
2012年年初,瑞典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艾娃女士陪同瑞典作家马丁·韦德马克到我家做客,共同商量一件事:作为瑞典作家的马丁和作为中国作家的我,各写一个题材一样或主题道具一样的故事,然后合成一本书,分别在瑞典和中国同时出版。聊天期间,马丁无意中讲了一件事:有个人家有两个儿子,老大因为当时家庭经济拮据,未能升学,也就是说未发生阅读行为,而老二则因为家庭经济情况得到改善,有条件上学了,也就是说,发生了阅读行为。后来,一个科研机构对兄弟俩的大脑进行了细致的科学测试,结果发现,那个不曾发生阅读行为的老大的大脑,发育是不完善的。听罢,我立即在脑海中迸发出一个观念:阅读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此话一出,记得当时所有在场的人似乎都震动了一下。
天堂是一座图书馆
博尔赫斯问道:什么是天堂?
博尔赫斯答道:天堂是一座图书馆。
也许真的有天堂,但肯定遥不可及。因此,这样的天堂对于我们而言,实际上意义不大——一个与我们毫不相干的地方,能有什么意义呢?
但梦中的天堂确实是美丽的。它诱惑着我们,于是,我们唱着崇高的颂歌,意气风发、诗性十足地出发了,走过一代又一代,一路苍茫,一路荒凉,也是一路风景,一路辉煌。然而,我们还是不见天堂的踪影。我们疑问着,却还是坚定地走在自以为通向天堂的路上。
后来,图书出现了,图书馆出现了——图书馆的出现,才使人类从凡尘步入天堂成为可能。由成千上万的书——那些充满智慧和让人灵魂飞扬的书所组成的图书馆,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任何一本书,只要被打开,我们便立即进入了一个与凡尘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所展示的,正是我们梦中的天堂出现的情景。那里光芒万丈,流水潺潺,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贫穷和争斗,没有可恶之恶,空气里充满芬芳,果树遍地,四季挂果,累累果实压弯了枝头……
书作成台阶,直入云霄。
每一本好书,都是黑暗中的一道亮光。这一道道亮光,将给我们这一叶一叶暗空下的扁舟引航,直至寻找到风平浪静且又万家灯火的港湾。我们应有这样的古风:沐浴双手,然后捧卷。(曹文轩)
次五个学校会操时,他在油麻地小学稳操胜券(油麻地小学所有的人对会操拿第一都是充满信心和十分看重的。)时,抛去了帽子,引起了全场哄动,打碎了油麻地小学师生的希望。“就这样,秃鹤以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他是一个秃子,算得上身有残疾,但他与正常人一样有着自己的尊严,一种需竭力维护容不得他人践踏的尊严。从不在意到操守的过程,是他成长的过程,也是他学会对抗的过程。这让人心酸,但又使人由衷的同情和理解。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的灵魂,有时就是这样被迫地接受雕刻。
蒋一轮与白雀(《草房子》)间既热烈又苍白、既忧伤又美丽的爱情,镌刻着他们挣扎和屈服的足迹;秦大奶奶(《草房子》)对土地的依恋和沉迷,对人间的大恨与大爱,都是那样的灿烂;丁玫(《红瓦》)这个典型的乡姑,对爱的追求,既真挚又有些心计;施乔纨(《红瓦》)对性的欲求,惨淡之中有欢乐……在这里有两个人是值得特别关注的。一个是丁韶广,一个是艾雯(均为《红瓦》中的人物)。先说丁韶广。这是一个几乎没有出现却比任何露面者都有形象的人物。这说明,有时藏起来的人物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正如许多时候无法用文字表述的东西更值得玩味一样。丁韶广是丁黄氏和丁杨氏生命中挥之不去、魅力永驻的爱人。他们之间的一切,是和床分不开的。在这里,床,是他们三人交流的天地。两位女人迷醉于丁韶广讲故事,听他说话,生出了乡野里少有的浪漫。丁韶广死后,两女人视床如命,成天生活在追忆之中。心中有大美,身边的一切苦难都已微不足道了。这种大美,是男人对女人最易做到又最难做到的交流和细腻。相信,每一个感知到丁韶广的此种清新、雅致的爱的人,都会自叹弗如的。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但又是极善极美的。也许,从悲剧中诞生的美更富有冲击力。
在严格意义上说,艾雯不是乡村人物,只是一个外来人,这很容易使人想起卡夫卡《美国》中的卡尔。对于艾雯来说,乡村是不属于她的,尽管她再努力,乡村也是无法真正地接受她的。我以为,这里的乡村是个意象。人与人,人与社会,都在乡村意象的笼罩之下。艾雯和乡人是融不到一块去的,这不是因为她丑,而缘于她从城里来。这种进入的结果,只能是离开。在她与两个和她一样是外来的男人的爱情成为灰烬时,她走了。曹文轩把艾雯定位于“丑必怪”的角色,不知道是不是试图以此表明艾雯与乡人不和的原因。但我们看到,艾雯人丑心美心善。问题出在“怪”上,怪不是丑的产物,而是两种文化相煎使然。也就是说,艾雯的一切遭遇,是因为她身上被乡人视为怪的文化身影。此种情况下,相互守望是美好的,相互靠近是盈满激情的,但相互融合是困难的,是几乎不可能的。想一想,我们不都或多或少地有过艾雯相似的经历。从这一点上来说,是我们共同的理念凝冻成了艾雯。
《草房子》和《红瓦》中,如此有活力的人物还有不少,比如《草房子》中的纸月、杜小康、细马,比如《红瓦》里的乔桉、白麻子、秋、傅绍全、秦启昌、赵一亮、许一龙、汤文甫,等等。这些人物,构成了一幅巨大的层次丰富的乡村人物风景画。曹文轩极睿智地截取了人物最为闪光、生命中最具代表性的片断,道出了他们的性格和因此而来的命运。一连串若断若续的故事,把人物置于矛盾斗争之中,提示其性格特征和命运变化。人物有型,故事玄妙。一个人物是一个故事,一个人物是一首歌。人生的大是大非、大起大落,聚合在小小的空间,产生的效果却不同凡响。曹文轩的智慧在于,他没有就乡村人物写乡村人物,而是力图寻找所有作为人共有的固有的那个精灵。很难说他是否成功了,但他的努力和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是值得称道的。再者,曹文轩对乡村人物进行的不是俯视而是面对面心与心、进入和回望的姿势,都是一个作家不可失去的心性。之于笔下的人物,他倾注了大爱的情感,充分地理解他们的渴求和欲望的合理性,而对人性的关怀,又是那么的执着,那么的深沉,那么的值得品味。这也正是他的小说古典而温暖之处。这些很重要,因为这不是每个作家都愿做或都能做到的。
2000年10月26日
黄国荣《乡谣》:乡村歌谣
苦难与欢乐同在
作为社会底层人物的农民,他们的生存状态是怎样的呢?黄国荣的长篇小说《乡谣》(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8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蓝本。不是惟一的,却极富特色,并接近本质。
《乡谣》讲述的是汪二祥这个农民大半生的生活,从故事层面来看,并无多少新意,甚至与余华的《活着》有许多相似之处。本来,在生命的过程中,就有许多轮廓上雷同的东西。而故事的背面,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集“痴憨与精明、软弱与坚强、欢乐与痛苦于一身的具有国民性本质”的农民形象。汪二祥和他周围的人,做着人类共有的事:活着。苦难、悲惨、绝望、幸福、企盼、快乐……这一切都有,尤其是活的艰难、苦涩、无奈,黄国荣铺陈得并不少,也很有分量。但我们不能不认同这样一个事实,黄国荣的笔下立起了汪二祥这样一个有别于经典农民形象的人物。
在我的阅读过程中,汪二祥与“阿Q”、福贵(余华《活着》)总同时游荡在我的脑海里,我分明看到了他们各自的人生之路。
阿Q是个倒霉透顶的人物,陷入了人类几乎所有的困境里,基本生存欲不能满足的生的困恼、无家可归的惶惑、面对死亡的恐惧,一切的努力挣扎无济于事。他只能活在“精神胜利法”制造的虚幻中,成为国民劣根性的形象代言人。
福贵是个苦难重重的人物,承受着无尽的重压。他没有理想,有的只是如同小动物一样活下去的念头。生活之于他,是被动的,其抗争也是被动的。在他的身上,我们只能看到人类迎战苦难的韧性。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汪二祥。
汪二祥也是个依仗土地生活的农民,属于人们常说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命运多舛,黄莲般的生活像一条蛇缠了他一生。父亲的去世,带来家庭的没落;时政的变幻,让他沉沉浮浮;妻儿的失去,似一把把刀刺得他心痛;人情的冷漠,使他的生活空间总少不了冰霜……可以说,阿Q、福贵所遭受的天灾人祸,汪二祥无一幸免。这也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永恒话题。
然而,汪二祥毕竟不是阿Q或福贵。他的生活中有两条河,一条是苦难,一条是欢乐,它们相互撕咬相互交融,呈时而此强彼弱时而彼强此弱的态势。这得归功于汪二祥不甘被苦难击败、善于在苦难中寻找发现欢乐的人生法则和生活策略。
一扭头,他后悔刚才自己起得太快,刚才他坐着吃饭的地方有一个半截烟那么长的烟屁股。他很想把他捡起来,试了一下,这腰弯不下来,要是硬弯,很可能会挤破肠子。可那个烟屁股太诱人了,饭后一枝烟,快活如神仙,他太需要它了。二祥还是不怕丢脸,双膝跪到地上把烟屁股捡了起来。二祥再站起来时,骂了自己一句,狗日的,太没出息了。骂完以后,他很开心地笑了笑,好像刚才他是痛快地骂了别人。
这是汪二祥在文革期间没饭吃时,听说进城造反可以填饱肚子,在县城招待所吃足白饭后的一个细节。我以为,这充分刻画了汪二祥这一人物的性格,只要一有机会,他就要想尽办法让自己舒心一下。这不单纯是一种低级的物质刺激,它可以对苦难进行有效的消解。汪二祥对待生活如同战士对待战斗一样,该防御则防御,有了战机必定反击。
作品中多次描写了汪二祥的梦境,这当是一种暗示,没有梦的生活,将没有快乐。当然只停留在做梦,也会与真实的快乐无缘。因而,每一次的梦,都是汪二祥突破困境的预兆。梦,对于汪二祥来说,不再是一种虚幻的精神寄托,一种逃避现实的自我欺骗。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在最艰难时,心中总有对明天的美好向往以及种种实际性的行动。由此一来,汪二祥的人生不再是苦难一路狂嚎,而是总有欢乐高歌。
显然,汪二祥的命运与阿Q、福贵截然不同的,尽管他们遭遇的苦难不相上下。
我以为,《乡谣》的意义不仅在于为我们传递了一个在新意的人物信息,更重要的是打破了一种神话一种对弱势人群惯有的评介。长期以来,我们中间相当一部分的人认为,弱势群体的生活是不幸的,痛苦是他们一生的惟一色调。其实不然,无论生活在何种境况下的人,都有欢乐的一面。我们切不可以以自己的幸福标准去看待评估他人的生活质量。这当是黄国荣通过《乡谣》对我们的警示和忠告。
黄国荣的《兵谣》不同于所谓的“农家军歌”,最大的特点是充盈着浓郁的兵味。而读《乡谣》,扑面而来的是古朴、清雅、亲切、美感丰腴的乡情风俗,荡漾着浓醇厚实的乡土味。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乡土小说重墨浓绘民俗风情的定式由来已久。鲁迅通过社戏写故乡儿童的欢乐,而《故乡》、《阿Q正传》算得上是集民俗之大成。这以后的沈从文对湘西民俗的精到描写、“山药蛋派”着墨于新旧民俗的变化、《荷花淀派》的田园牧歌、汪曾祺坚守民间立场从民俗中揭示美……可以说,民俗风情是乡土文学赖以生存的土壤。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同为乡土文学,民俗风情在不同作者笔下的含量和审美作用差别是巨大的。
固然,《乡谣》中的民俗风情占有很大成份,不失对乡间文化的显现、艺术品位的渲染和生活美的倾诉,但引起我们兴趣和关注的是——对乡人来说,民俗风情不是(或不仅仅是)风花雪月,而是过日子的程式,并没有过多形而上的东西。我以为,这回到了民俗风情的现实面目,回到了民间生活的本源。
习俗习俗,就是约定成俗的生活模式,这如同“二祥”第一次吃“鸡子汤”一样。“按这里的风俗,媒人和新女婿上门下聘送帖子,女家招待客人的头一道礼仪是吃‘鸡子汤’。‘鸡子汤’就是吃荷包蛋,有甜咸两种,甜的就是红枣白糖荷包蛋汤,咸的是粉丝肉丸荷包蛋汤。不同的客人打不同数量的荷包蛋。新女婿上门,一般要打六只,一般的客人打三只。”是的,小小的“鸡子汤”是有讲究的,追溯其来历,必然与一种神秘文化相联系。但到了现实生活中,就平淡了许多。有新女婿上门,就得生火烧汤;新女婿进门,就得吃“鸡子汤”,这是生活的组成部分,就如同早上要起床走路要迈脚一样。一切的文化已退至幕后,一切的审美已无关紧要,过日子就是这样,日子就得这样过。
诚然,所有的民情风俗的产生,都与一种文化的象征有关联,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民族化的与人类生命息息相关的信息。随着人类生命的进程,原先的神话成份已大大减弱和消解,更多的是与生命融为一体的原始心理。是的,迄今,人们对许多的习俗的成因和遵循的目的依然有根有据,也即民间所谓的“说法”。然而,人们许多时候并不问为什么,只是顺其自然地在习俗的庇护和笼罩下生活。在人们的理念中,这就是生活,如果没有这些习俗,如果不按此程式,这日子就不算过过。
显然,黄国荣这位乡村之子,体察到了民俗风情对于人们生活意义的另一面,并极敏锐地把握住了这一点。因而,他之于民俗风情的描述,话语是平实朴素的,甚至有些平淡。他以乡人的目光和心理去面对,用现实的笔法应和了乡人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世世代代承袭不变的生活状态,并与他们看待围绕在身边的种种习俗的态度保持尽可能的一致。在我们耳熟能详的乡土小说中,扑面而来的民俗风情,或探寻民间文化之根,或倾洒乡土文化之大美,或营造人物之性……黄国荣则不然,他以一种崭新的姿态走进乡村走近生活在那里的父老乡亲。
《乡谣》,对江南的民俗风情进行了全方位的详尽展示,页面上流动着浓郁的吴越文化,种种“礼”跃然纸上。比如吃“鸡子汤”、迎娶中的“铺床”“媳妇进门”、小孩的游戏“打铜盘”、“放风筝”、丧事中的“五七”“举重”……在一曲浑然天成的乡谣中,我们看到了那里的人们是如何过日子的。汪涵虚的殡葬仪式,在《乡谣》中泼墨较多,从中我们可以不难体味黄国荣的创作理想。这一天,汪涵虚的亲人披麻戴孝,“寿器”、“子孙凳”、“哭丧棒”……代替了他们的锄头铁锹,放鞭炮、放声大哭、磕头、“暖坑”、“吃利酒”……成了他们一天生活的内容。不为别的,这一天就该这么过,就像庄稼熟了该收割、肚子饿了该吃饭一个样。作者的叙述是外化的平面的,着力于场景再现,不求情绪的氛围和人物的心理,只是把它吟成了一首乡土味、百姓味浓的歌谣。
半个世纪前,一群正值花样年华的女兵踏上了进藏之路……再现的历史,鲜为人知的队伍,神秘的雪域,这样的故事总是裹挟着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当然,还有这蛊惑人心的书名──《我在天堂等你》(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9年12月)。起初吸引我的就是这书名。裘山山说:“一个人写一本书或许会有多种原因,对我来说,被诱惑是原因之一。”我同样要说,一个人读一本书或许会有多种原因,就我而言,读《我在天堂等你》,是因为我经不住这书名的诱惑。我─在天堂─等─你,多么富有意味,多么让人心动,多么令人渴望。
裘山山的叙述是平和的亲切的,但这并未影响故事的撼人动魄。叙述的单纯如同泉水一样清冽,似乎没有技巧可言。相信她找到了契合点,作家与笔下人物、当代女军人与过去女兵之间情感的绿色通道。因而,这部小说中有许多东西是无法诉说的,你只有全身心地融入到这群女兵西征的队伍里,走进她们的内心,才能感知这群女兵行走在天堂之路的美丽,才能触及她们与众不同的心路。
我起程了,带着我的情感和灵魂跟随当代女军人裘山山的叙述,去寻找那在天堂等我的神灵。
这群女兵以她们那个年代最为激昂的形式──宣誓、唱歌道出了心中的热情和向往。她们在高亢激越的歌声中,“一步步走进西藏,走进那神秘与苦难交织的高原,走进了生命的炼狱和灵魂的天堂,走出了一段永恒的英雄传说”。想想啊,纯洁的心灵、花般的容貌、柔弱的身躯和那鲜嫩的脚板,全交给了那个让人无法自制的信仰,这该是怎样的一种神圣。今天的我们可以不去想象,但绝不可麻木,更不能亵渎。
向心中的圣地进发,她们没有像红军长征那样后有追兵上有飞机前有堵截,但却遭遇了与红军相同的艰辛。恶劣的地形路途,是她们最大的敌人。
在这个世上真正可怕的不是人,而是老天。毛泽东说:“人和天斗,其乐无穷。”我以为,这种快感,可以从胜利的狂欢中获得,在磨难、痛苦的煎熬中,同样可以拥有。许多时候,后者似乎远比前者更能体现生命的价值更能勃发人性的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没有苦难的人生,总是有些缺憾的。然而,我们年轻的女兵所承受的一切,已远远超过了她们作为人作为女人的极限。对现今的人来说,她们身负重物,吃不饱穿不暧,却跨越万水千山,涉过冰峰雪岭,真是一个难以揣摸的神话。
她们在天堂之路上奏响一曲人类永恒的壮歌。
白雪梅作为其中的一员,是亲历者和见证人。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病故了,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是个虔诚的教徒,她却投身了革命。在报名去西藏体检时,她的体重不够,与女友作弊设骗局,终于成了运输队的一员,她真是高兴得要命;后来在又一次检查中,心脏不好的毛病露馅时,她百般地狡辩求情。她的想法十分干净,想尽一切法子要实现去西藏的梦想。
为了实现这梦想,她付出的太多太多。大悲苦、大磨难……从一开始就与她结为一体。因为高原反应,睡觉都能睡过去。那么睡觉也得保持警觉,“必须两个人睡一起,一头一脚,半夜互相踢一踢喊一喊”。
这以后,她遇见的每个人都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终于一生无法忘却。一颗年轻的心灵,不得不终日与死神擦肩而过,不得不常常看着一个个同样年轻的生命随风而去。看看她和她的战友一周的口粮吧,2斤8两代食粉,14根蛋蜡黄,“这两样东西的成分差不多,都是由玉米、黄豆以及鸡蛋粉加上盐合成的。代食粉成粉状,蛋黄蜡则是压缩成了蜡烛的样子”。就是这样的口粮,也不是想吃就能吃的,背在自己肩上,要吃得听从统一的命令。在那个月圆的中秋,每四个女兵领到了一个黑面饼里包着一点白糖的所谓月饼,等待“预备……吃”的口令响起 。
她们是军人,她们是女性,战争可以不让女人走开,但走进军人行列的女性,牺牲会更大更凄美。23的岁苏玉英是运输队的队长,以母性的博大胸怀和柔美的爱心关爱着每一个女兵,至纯至真至美,如天堂一般温馨洁醇。可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她倒失去了作为母亲该有的责任和母爱,她在向心中的天堂走去,却把儿子留在了藏民家中,这不是人性的泯灭,而是信仰的自然升华。她奉献了爱心、美丽、健康直至大善的生命,躯体被皑皑白雪覆盖,灵魂飞向了一生追寻的天堂。
读了这小说,我仍然在想,到底什么是让活下来的女兵在日后的岁月里无从割舍对西征、对西藏的那份化做血液的恋情?我知道我终究不能体味。这种从生命出发,最终游离生命而独立存在的情感,我再沉湎于字里行间再迷恋这种超然的叙述,也只有咀嚼感动,而不会有消化顿悟。毕竟,我没有那种经历,那种对生命和灵魂的洗涤方式。但我还是把小说读了一遍又一遍,这是因为,除了情感,我真正读懂了什么叫信仰,什么叫人生的原动力。
真想说,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读一读裘山山的长篇小说《我在天堂等你》。这并不仅仅是因为我们需要信仰。天堂啊,物质的、精神的天堂,我们谁不渴望拥有?
文说,不和70年代的人交朋友。我只是听说,并没有看这篇文章,更没有参与这场原本十分无聊的争论。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一个时代的人有属于那个时代的特质,但作为整个人类来说,还是有许多相通承继之处的。这方面,《我在天堂等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佐证的文本。
裘山山在内容提要中说:“半个世纪的时空交错,三代人生存环境和观念的巨大落差……”的确,作为军旅长篇小说,裘山山的叙述姿势有其新颖独特的一面,她将今天和50年前拧成了一股叙述的力量,随着一种情绪恣意的跨越,铺展的是一幅三代人的生活画卷。这画卷虽然只是一个横剖面,可给我们的感觉是立体的、全视角的,而又充分人性化的。
然而,我对“落差”一词的出现不以为然。我以为,所谓的落差只是外化的浅层次的。
小说中,欧战军的6个子女和1个孙子的职业,极具时代和社会的代表性──军人、企业管理者、下岗职工、个体户、医生和编辑。走近他们,我们能够发现许多熟悉而陌生的东西。
那就走近他们吧。
木兰是医生,情感细腻,不善外露,淡淡的忧郁成天缠着她。她有医生的冷静和冷漠,也有一颗火热的心和浓稠的情感,这似乎是冷面孔热心肠一类人的摹本。这是一个坚强的女性,被欧战军看成“最省心的女儿”。从她的身上,我们不难发现一种行动竭力与周围的一切抗拒抵触,精神上却努力寻求沟通相融的渴望。这种渴望是隐而不显的,又是那样的强烈和迫切。她是多么盼望栖息于她那个大家庭的精神家园里。
身为编辑的木槿就不同了,敢于追求时代性的生命质量,当她发现丈夫在性上不能给她带来幸福时,毅然选择了离婚。这在大家庭里无疑掀起了轩然大波,与欧战军要对得起老战友的做人宗旨不同的是,她得先对得起自己。我以为,这二者在本质上并无区别。我们常常会被某些光芒所迷惑,因为我们太相信自己的眼睛,而将心灵的触角弃之一旁。木槿所做的一切,究其原动力而言,是觅探激发人生价值的切入点。
这是一部亲切感极强的作品,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这当然是成长叙事作品最为基础的品质。离开熟悉的环境,进入陌生的新世界,一切从头再来,在矛盾中融合,在泪水中成长,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过程也许有区别,遭遇不尽相同,但个中的滋味是相近的。我们的目光循着田轫的足迹,心灵在回味自己的成长之路,在许多时候,田轫就是我们自己。这得益于谭仲池真诚的叙述态度与平和的姿势。新世纪以来,底层叙事成为一个热点,批评家和作家出现了难得的共谋,一些作家以前所未有的热情主动应合批评家的品味。然而,我以为,底层叙事十分的伪性。底层是一个相对概念,因有了上层才有底层,有了如此的视角,我们高高在上地俯瞰所谓的底层,只能是隔岸观火。当底层从我们的心间口中出现时,本身就是对底层的蔑视。所以,我不得不怀疑底层叙事的真诚与真实。幸好,谭仲池是清醒的,至少有着自觉的文化意识和诚挚的人文关怀。他没有否认自己现在身处的地理位置和文化氛围,但他认真潜入到内心,修复记忆,唤醒似乎已经沉睡的情感,以一种自然之心尽可能地走近田轫,走进他的心灵世界,以交流的心态了解和感知这位农村青年。我们能明显地感觉到,谭仲池把田轫这一人物化作了自己的精神镜像,在为田轫也是在为自己倾诉。这与其说是一种创作理想,还不如说是作家真诚的表达。这对当下的创作,是有积极意义的,毕竟如今作家的创作时常总是自觉不自觉地让真诚不在场。当言说失去了真诚的内核,那么再神采飞扬,也是处于失重状态的。没有负重,没有承载的文学,根本就不会有生命力,最多只有一时冲动性的张扬。
用途。
可以这样说,曹文轩将少年成长的那种痛演绎到了极致,但又没有夸张痛苦,因而《红瓦》呈现给我们的无尽的悲悯情怀,我们完全将此可以推及至人的整个成长历程。虽然,不同的生命阶段,成长的形式不同,痛的外化各有其表,可去尽表层之后裸露的核是同一个。 人是在痛的伴随下成长的,没有痛,就没有成长,因此,我们并不会因为怕痛而拒绝成长。回忆是对生命的过滤,是重新上路的准备,所以《红瓦》有了这样的结尾:“黄昏时,我已背起铺盖卷,走上了静寂的白杨夹道。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永远的黑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