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

财富   2024-11-29 21:01   北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对《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1月29日正式发布。


《办法》所称保险资产是指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境内和境外投资资产;风险分类是指保险公司按照风险程度将保险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行为。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扩大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范围。《指引》仅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外的投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办法》除特殊情形外将所有投资资产纳入分类范围。

二是完善固定收益类资产分类标准。调整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数、减值准备比例标准等,与商业银行保持一致;增加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状况、抵质押物质量等内容,丰富风险分类标准的内外部因素。

三是完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由过去的五分类调整为正常类、次级类、损失类三分类;明确定性和定量标准,要求穿透识别被投资企业或不动产项目相关主体的风险状况。

四是完善组织实施管理。优化风险分类的“初分、复核、审批”三级工作机制,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保险公司将资产风险分类情况纳入内外部审计范畴,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

发布实施《办法》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质量,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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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付秋实
编辑:杨晶贻
邮箱:fn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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