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能允许查阅旗下子公司的原始凭证吗?
答复
1、目前现行的老公司法,对于股东仅仅是有权查阅会计账目,无权查阅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
2、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查账的范围,即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凭证,既包括记账凭证也包括原始凭证。股东也有权要求查询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可以理解为穿透检查!
3、股东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查账。
4、新《公司法》删除了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料时需要股东在场的要求,同时在法条中确定了有关人员负有的保密义务。
参考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适用前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