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81号):“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规定,现就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企业金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11月21日前以电话、信函及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单位: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石嘴山市总工会6楼617室)
联系电话:0952-2012191
编辑:殷凯欣
校对:吴 含
审核:韩永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