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上路真危险 缉查布控打击保平安

政务   2024-10-15 16:45   山东  



“病车”上路问题多

安全隐患非常大

更是有部分车辆

逾期未年检、未报废

而这些超期服役的

“病车”一旦“病发”

将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近日,临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通过预警信息,部署路面执勤民警成功查获6辆报废车。

    期间,针对近期辖区报废车上路偶有发生,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实际,临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利用查缉布控系统收集信息,研判报废车行驶规律及用途,合理部署各中队警力,有的放矢,成功查获上路报废车,及时消灭了交通安全隐患。

报废车的危害


报废车由于汽车的部件老化或是损坏,在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汽车部件的故障而导致汽车操作失灵,甚至发生交通隐患。报废的车很可能用翻新部件,或是零件拼装,让买车的人难以辨别;在行车过程中,由于报废车安全性能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法律规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交警提醒

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策划丨王玉红
编辑丨车方玉 
审核丨徐继可

执法监督电话:

白天:0539-6084923

夜间:0539-621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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