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车”上路问题多
安全隐患非常大
更是有部分车辆
逾期未年检、未报废
而这些超期服役的
“病车”一旦“病发”
将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近日,临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通过预警信息,部署路面执勤民警成功查获6辆报废车。
期间,针对近期辖区报废车上路偶有发生,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实际,临沭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利用查缉布控系统收集信息,研判报废车行驶规律及用途,合理部署各中队警力,有的放矢,成功查获上路报废车,及时消灭了交通安全隐患。
报废车由于汽车的部件老化或是损坏,在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汽车部件的故障而导致汽车操作失灵,甚至发生交通隐患。报废的车很可能用翻新部件,或是零件拼装,让买车的人难以辨别;在行车过程中,由于报废车安全性能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交警提醒
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执法监督电话:
白天:0539-6084923
夜间:0539-6211485
温暖在路上,平安伴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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