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3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工作的公告
因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工作需要,海口市未来城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镇级民政协管员:1名
村级民政协管员:2名
二、薪酬待遇、工作地点
1、镇级民政协管员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个人社保公积金);村级民政协管员基本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社保公积金)。
2、其他福利:(1)高温补贴(按照海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即4月至10月发放),高温津贴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照参加社保年限计算,每三年调一档(不足三年按三年计),其他待遇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形式:由海口市未来城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任职要求
1、镇级民政协管员: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村级民政协管员: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2、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3、男女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工作认真踏实、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有一定的沟通交际能力,能承受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担当、责任心强,性格开朗、品德端正,服从安排;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能聘用或选任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简历附件,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递交简历后,由海口市未来城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筛选简历推荐给用工单位工作人员,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人选。
3、咨询电话:0898-65203863
4、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