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告
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有意愿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
为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6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112号),进一步规范我县保安监管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治[2010]543号)《山西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实施办法》(晋公通字[2012]52号),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管理,强化对保安员的监管工作,提升保安员整体素质,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实现全县所有保安员持证上岗,积极促进我县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报名考试对象
(一)全县范围内已经领取《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含保安押运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四)其他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有意愿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三、考试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初中以上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2寸蓝底免冠大头照片3张(分别用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保安员证)。
考试报名提交的材料由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存档。
四、考试费用及报名时间
1、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4]17号),收取考试费80元(现金),个人报名时一次性收取。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6日。
五、工作步骤
1、到保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提交《保安员考试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交纳考试费。
2、治安管理大队对信息进行逐一审查。
3、考试、体测、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保安员体育测试评分标准.doc
保德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
来源:保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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