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平房区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平房区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条件及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至2024年9月2日12时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扫描下方腾讯文档小程序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信息提交,完成报名。考生可在截止日期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四、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七、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八、递补政策
通过业务技能测试、笔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平房区法院将保留其总成绩至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九、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平房区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1-87109007)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见附件),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纸制版。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平房区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pdf
编辑:张馥嘉
审校:白钧茹
责编:孙明婷、王雨欣、李佳颖
来源:齐 大 就 业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