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省就业】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创业   2024-09-01 20:49   黑龙江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平房区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平房区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条件及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至2024年9月2日12时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扫描下方腾讯文档小程序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信息提交,完成报名。考生可在截止日期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四、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七、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八、递补政策

    通过业务技能测试、笔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平房区法院将保留其总成绩至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九、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平房区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1-87109007)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见附件),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纸制版。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平房区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招聘考试考生承诺书.pdf

编辑:张馥嘉

审校:白钧茹

责编:孙明婷、王雨欣、李佳颖

来源:齐 大 就 业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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