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决定免去:
刘振兴同志的铅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决定:
任命杨峰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崇义县公安局局长。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曾腾云同志辞去崇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来源:江西政读
编辑:汪双申 复审:徐杰 值班主任:徐茜茜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决定免去:
刘振兴同志的铅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决定:
任命杨峰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崇义县公安局局长。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曾腾云同志辞去崇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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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双申 复审:徐杰 值班主任:徐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