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一起抢劫银行未遂案件,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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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山东泰安市警方通报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也曾引起轰动:嫌疑人被击毙,人质被成功解救。据媒体报道,这名抢劫犯劫持了一个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市民做人质,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并安排了狙击手,由于嫌犯激烈对峙,为了人质安全,警方下令将嫌疑人击毙。
在我们国家,抢劫银行属于严重的刑事案件,起刑点10年以上。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抢劫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抢劫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的;”
对于现在的抢银行案件,很多人发出感叹,“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抢银行?”“抢银行,感觉是很复古的犯罪。”
抢劫银行,确实充满了年代感。现实生活中很少听说抢银行的案件,最近关于抢银行的印象还是看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中一群小丑抢劫银行。国内的罪案题材电影中也有抢银行的段落,印象较深刻的是前几年上映的《除暴》,吴彦祖饰演的罪犯在影片中聚众持枪抢劫银行——《除暴》是由真实事件改编的而成的,悍匪原型张君,在长达8年时间里行凶作恶,导致40余人死伤,最终落网被执行死刑。
在现代社会,公共场所遍布监控,银行更是安保的重中之重,即便能抢到钱,罪犯也跑不了多远。更别说,很多银行网点并没有存放大量现金,平时大额取现业务都需要预约。这个年代抢银行,犯罪分子很可能白忙活一场。可以说,抢劫银行是犯罪里的“夕阳产业”。
由于现在电子支付十分便捷,纸币没有以前那样流通,到银行取现也不再是常见业务。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与银行营业网点打交道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回想一下,你有多久没去过银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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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仅供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