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防火形势日益严峻
森林防火有“十不要”
这些事情要谨记!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3.不要在林区狩猎或放火驱赶动物。
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4.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自己的方便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5.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野外生火取暖,这类火源容易麻痹大意,如果遇到大风天气,容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6.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烧纸、点香或者燃放鞭炮,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7.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容易引发山林火灾,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8.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切实负起责任,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任何时候都不玩火。
9.不要乘车向外丢烟头。
烟头虽小,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摄氏度,中心温度高达700至800摄氏度。所以烟头是最容易引燃森林植被的。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救援。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
我们要充分认识
森林火灾危害的严重性
筑牢“防火线”
做到防患于未“燃”
来源:应急管理部、新兴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肇庆发布
一审:谭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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