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人,车辆以旧换新,能补贴多少→

政务   2024-12-12 14:45   四川  

今年
四川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政策持续加码
为做好有关内容的衔接工作
完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近日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
《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有关问题解答》
相关解答,快来看看
↓↓

问题1:


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乘用车、取得了省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购买了销售发票价格5万元及以上新乘用车。


能否申请享受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答:满足上述条件并符合《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中其他规定的个人消费者,可按16号文明确的补贴标准申请享受补贴。




16号文有关规定: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在省内完成交易,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购买的新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对购买的新乘用车按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4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7000元燃油乘用车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乘用车。


转让的旧乘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本项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




问题2:


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8月26日至9月24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购买了销售发票价格5万元以下的新乘用车,并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四川号牌乘用车、取得了省内或省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能否享受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答:满足上述条件并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中其他规定的个人消费者,可按37号文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享受补贴。





37号文有关规定:

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转让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来源:四川发布

编审:尹  强   责编:李  豪   编辑:张雨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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